如果有人問你:「什麼行為是很危險的?」你第一反應是什麼?
我相信大部分人會立即回答心目中覺得危險的行為,例如「亂過馬路是很危險的」、「亂吃東西是很危險的」、「讀哲學是很危險的」……
然而,如果你能運用「語言分析」,那麼你便知道,我們回應一個問題前,首先要做的事是釐清問題的意思,而不是立即急不及待地回答那道問題。那麼,上述的問題的意思清楚嗎?答案是:「不是。」這道問題的意思是不完整的,它沒有指出「危險」是相對於什麼情況。例如,到底是相對於自己,某個行為是危險的、還是相對於別人,某個行為是危險的、還是相對於整個社會,某個行為是危險的,或相對於…
在上述的例子,我們可以說明一點:在日常語言中,有些句子的語法是完整,但其意思卻是不完整的。例如「說實話是最有利的」,這句話雖然語法是完整的,但語意卻不完整,到底這句話裡「最有利的」是指對說老實話的人最有利,還是指對所有與他交往的人最有利?……
讓我們把這種語法完整但意義不完整的句子稱為「闕義的」。
當我們使用闕義的句子,很容易會迷亂別人(或自己)的思想,甚至浪費時間,例如:
A:「我覺得殺人是不應該的。」
B:「不一定。在二戰裡,殺了希特拉就是應該的。」
A:「我還是覺得殺人是不應該的。」
B:「都說了不一定!在戰爭裡,殺死對方士兵並非不應該的。」
A:「我始終覺得殺人是不應該的。」
B:「……!我X!你再說殺人是不應該,那我肯定你是錯的,因為我現在殺了你便是應該的!」
這種浪費時間的討論,源於A一開始沒有意識到「殺人是不應該」是闕義的,以及B沒有意識到A是那麼愚蠢,還繼續跟A討論。平常,我們都很容易說出「殺人是不應該的」的話,但到底這句話是指任何情況下,殺人都是不應該?還是指一般情況下,殺人是不應該的?或者是指某個特殊情況下,殺人是不應該的?如果我們還未弄清楚相對於什麼情況,殺人是不應該的,便討論這句話是真是假,無疑是浪費時間。
討論到此,我們便了解到闕義的句子的壞處。在此,你可能會有疑問:「到底是不是所有闕義的句子都是不好的?例如,在本文剛開始的例子裡,為什麼我不能只說「亂過馬路是很危險的」,而一定要說「相對於什麼人(例如自己),亂過馬路是很危險的」?難道前者那句話的意思還不清楚嗎?如果用後者表達,豈不是很累贅?
答案是:「這要視乎情況而定。」事實上,闕義是有利有弊的。如果在某個語境裡,我們能從文意中了解到闕義的句子的意思,那麼使用闕義的句子反而令得用語簡潔,使我們可省下語意完整卻累贅的句子。這就是闕義之利。而闕義之弊,就是如果文意不清時,闕義的句子便容易有害於我們正確的思考。
現設下一個一般性原則,使我們區分什麼情況下,闕義的句子是有害於我們思考,什麼情況下,闕義的句子是無害於我們思考:
設S是一個闕義的句子。如果S所在的脈絡足以提示所欠缺的意義,則在這情況下,S是闕義是無害於思考;但如果S所在的脈絡不能提示所欠缺的意義,則這情況下S是一個對思考有害的句子。
在論述什麼是「歧義」的語言陷阱之前,先看一篇報道:
如果你只看這篇報道的標題,而不看內容,相信你會以為這個標題的意思是「兒子生性病,母倍感安慰」,因而感到萬分驚訝,為什麼兒子生了性病,母親還倍感安慰?原來,這標題的原意是「兒子生性,病母倍感安慰」,這種模稜兩可的標題當真是嚇死讀者。
這種因為語法結構的問題,而造成一個語辭(詞語、字、句子)在某語境裡有兩個或以上的意思,便叫做「語法歧義」。這種歧義的其他例子,例如有「求學不是求分數」,可以理解成「求學,不是求分數」,又可以開玩笑地理解成「求學?不,是求分數!」。又例如算命家的預言「父在母先亡」,到底是指「父在,母先亡」,還是「父比母較早身亡」,意思模稜兩可,目的就是誤導人而騙取金錢。
除此之外,由於中文受到歐化句的影響,現在我們常用「xx性」形容某些事物,例如「一次性」、「可觀性」、「欣賞性」、「可讀性」等等,這種「xx性」最容易導致語法歧義的問題,亦會惹人遐想,例如:
「一次性交易八折」
「欣賞性的電影」
「嘗試性的行動」
還有,現今的香港報紙的標題,不少都會使用「簡縮」的方法將某些語辭簡縮,使標題縮短,節省版面,但這種「簡縮」往往都會引來「語法歧義」的問題,例如「美無人機空襲巴西北部炸死至少8人」,這裡的「巴西」竟然是「巴基斯坦的西北部」,而不是國家「巴西」。又例如「雞尾酒治愛滋見成效」,這不是指一種可飲用的混合酒「雞尾酒」,而是一種俗稱為「雞尾酒療法」的療法,不知道的人還以為喝了雞尾酒能醫治愛滋病。另外,有一些因簡縮而導致歧義的標題更是惹人遐想,例如:「江交棒心情愉快」、「放鬆操,讓女兵笑容更燦爛」等等,這種「語法歧義」的標題應該盡量避免,否則惹人發笑。
除了「語法歧義」外,還有另一種歧義,不是因為「語法結構」引起的歧義,而是在某個語境裡,語辭具有兩個或以上的意思,便稱為「語意歧義」。這種語意歧義很容易令我們犯上稱之為「歧義謬誤」(Fallacy of ambiguity)的謬誤。
考慮下述的幾個例子:
例子一
(1)任何行為都不是自由的,因為我們的行為會受到自己的性格和心理狀態所決定。
∴(2)一般所謂的「自由」明顯是錯的。
這個論證裡,「自由」一詞是歧義的。在前提(1)裡,「自由」是指「不被任何原因決定」的行為;而在結論裡,我們一般人說的「自由」的意思只是指「沒有受到外在因素所制約」的行為,例如我們沒有受到坐牢、極權管治等的外在因素所制約」,我們便可稱為「自由」。
例子二
哲學家赫拉克利特說過:「我們不能踏進同一條河兩次。」他的論證是這樣的:
1.當你第二次再踏進那條河時,那條河已經產生了若干的變化(例如河水已經流動),不再是同一條河。
∴2.日常說法裡:「我們能夠踏進同一條河兩次」是錯的。
這個論證裡,「同一」是歧義的。在前提(1)裡,「同一」是指「完全相同」,前提(1)意思不過是說「我們不能踏進完全相同,毫無變化的河兩次」,這句話其實沒有多大意思,我們只要了解這裡的「同一」的意思,便知道這句話是真的;而結論裡的「同一」卻是指「同樣的」的意思。我們平常說「我們能踏進同一條河兩次」,這說法的意思是「我們能踏進同樣的河兩次」,例如我們在一年前踏進泰晤士河一次,然後一年後再去泰晤士河踏多一次,這便可說是「我們踏進同一條河兩次」。按照這個意思,當然「我們能踏進同一條河兩次」。
(網絡廣傳圖片)
例子三
近日,「蝗蟲」這詞語在網絡裡被廣泛使用。或許,「蝗蟲」這詞語原本只是指稱某些使用者認為缺德的內地人,但使用者往往都不自覺這詞語在不同語境下的意思是不同的,有時他們用「蝗蟲」來指稱所有內地人,有時用「蝗蟲」來指稱某些他們認為缺德的內地人。這種歧義極之危險,我們很容易因為「蝗蟲」的意思不斷滑轉,潛移默化地,不知不覺間排斥所有內地人。而且在論證某些針對中國內地的道德問題的說法時,更會因「蝗蟲」的意思不斷滑轉,而導致產生像例子一、二般的「歧義謬誤」的毛病。
由此可見,一個語辭的歧義很容易令人產生思考混亂。但,正如「闕義」一樣,歧義也是有利有弊的。「歧義」的好處在於我們免除「凡有新意義便要增加新語辭」的麻煩。
為了正確地判斷語辭的「歧義」是否有害於正確的思考,現設以下的一般性原則,使我們分辨有害於正確思考的「歧義」與無害於正確思考的「歧義」:
如果一個語辭在某個語境裡是歧義的,而在那個語境裡,那個語辭不能表明每次出現時取什麼意思,或者既使那個語辭能表明在某個語境裡每次出現時取什麼意思,卻故意使用那個語辭的歧義性質來玩弄文字遊戲,則在這情況下,那個「歧義」的語辭便算是一種有害於正確思考的表達方式。
在介紹什麼是含混之前,先看以下的對話
禿頭黃:小明啊小明,我真的想不明白,為什麼我那麼帥,卻禿頭。而你那麼…卻滿頭濃髮。
小明(撥一撥自己的濃髮):禿頭黃,我跟你說,其實禿頭與滿頭濃髮是沒有分別的。
禿頭黃:少瞎扯!
小明:我說真的啊!你不信嗎?禿頭與滿頭濃髮真的沒有什麼分別。
禿頭黃:這怎可能!
小明:你不信,我證明給你看。首先,我現在是滿頭濃髮,對吧?(說完,小明又撥一撥自己的濃髮)
禿頭黃:這當然。
小明:好吧。那麼既然我滿頭濃髮,我就不會介意拔去自己一根頭髮。因為,既使我拔去自己一根頭髮,亦不會變禿子。
禿頭黃:這當然。你又不是我,如果拔去我一根頭髮,我會死的!
小明:那好了。既然我滿頭濃髮,拔去我的一根頭髮,也不會變禿子,那麼再拔多一根頭髮,我也不會變禿子,對吧?
禿頭黃:對。又如何?
小明:那好了,同樣道理,那麼拔去我三根頭髮,也不會變禿子,對嗎?
禿頭黃:對!對!對!你好煩啊,你到底想說什麼?快說吧。
小明:好吧,既然如此,那麼再將我的頭髮不斷拔下去,我理應像上述所言一樣,不會變禿子。但事實上,這樣拔下去,我當然會禿子!但到底在一根一根地拔頭髮的過程中,哪一刻使我由「滿頭濃髮」變成「禿頭」?似乎沒有,世界上並沒有一根那樣「關鍵」的頭髮,如果拔掉它,就會使我由滿頭濃髮變成禿頭。由此可見,滿頭濃髮變和禿頭根本沒有分別,因為沒有任何明確的分界去區分什麼時候是滿頭濃髮,什麼時候是禿頭。所以,你根本不用介意自己是禿頭!因為沒有人會有一個明確的判準去判斷你是滿頭濃髮,還是禿頭。
禿頭黃:&︿%$#@(心想:但我確實是禿頭啊!)
在上述的對話裡,到底小明這個專門被用來說笑話的傢伙用了什麼詭辯的方式嘲弄安慰禿頭黃呢?聰明的網友可能已經發現,雖然滿頭濃髮與禿頭之間並沒有一條截然明確的界線去區分兩者,但不表示兩者之間是沒有約略的界線。沒錯,世界上的確沒有一根那樣「關鍵」的頭髮,如果拔掉它,就會使一個人由滿頭濃髮變成禿頭,但不表示,當某一個人的頭髮生長到某一個濃密程度,我們還會說他是禿頭,而不說他是滿頭濃髮。同理,當某一個人的頭髮稀疏到只剩下幾根頭髮,我們自然會說他是禿頭,而不會說他是滿頭濃髮。
讓我們稱一些沒有截然明確的應用範圍的語辭叫做「含混的」(vague) ((「含混」本身是含混的,因為「有截然明確的界線」與「無截然明確的界線」之間並沒有截然明確的界線。例如要判斷某些詞語是否含混的,是要視乎當時的語境才能作出判斷。))。
例如,「滿頭濃髮」和「禿頭」,這兩個語辭的應用範圍都是沒有截然明確的界線的,所以,這兩個詞語都是含混的。
在日常語言之中,大部分的語辭都是含混的,例如「貧窮」、「富有」、「好人」、「壞人」、「冷」、「熱」、「老人」、「年青人」……等等,都是含混的。但含混,不一定是語言的缺憾。有時候,正正因為一個語辭是含混的,才方便與適合我們使用。例如,當有人問我為什麼關掉房間的冷氣機,我說是因為我覺得很冷。這個「很冷」的字眼便是含混的。我們難以確定溫度到達怎樣的度數,我們才稱之為「很冷」;但這並不代表當我說「我覺得很冷」時,並沒有告訴對方任何實質的內容。所以,在這情況下,「很冷」這含混的字眼反而恰好的用來表達我對這房間的溫度的認知。事實上,試想像如果我們缺少了含混的語辭,在大部分情況下,我們都會變得啞口無言。
但是,雖然含混的語辭具有上述的功能,卻也有它的缺點,就是容易製造多餘空洞的說話,或是混淆我們的思想的說話。開始時的對話就是一個好例子。下述將舉多幾個例子:
例子一
我曾聽聞一個故事(忘記出處了),大約如下:
有一個軍官鼓勵一群年輕人參戰,但年青人都害怕戰爭帶來的死亡,於是他說了這一段話:「你們都是上帝親愛的兒女們!一起參與戰爭吧!試想想,既使你參軍,只要你夠幸運,你你不一定會被派到前線工作。既使你被派到前線打仗,只要你夠幸運,你也不一定戰死!既使你真的戰死,也是幸運的,因為你可以回到上帝的身邊。!所以無論如何,請參戰吧,上帝會保佑你們的!」
到底這段說話裡,上帝有多「保佑他親愛的兒女」,軍人又有多「幸運」?我們如何判斷「幸運」的應用範圍呢?我們如何去判斷「上帝的保佑」的應用範圍呢?我想只有God knows了。
例子二
這例子又是關於宗教的(宗教的用語每多含混不清楚)。
傳道人總喜歡說見證。所謂「見證」,就是一些似乎得到「神的恩典」的人走出來說自己怎樣得到神的庇佑。例如一個教徒患了重病,然後痊癒,他卻走去道謝神,說是神的恩典,卻不道謝照顧他的醫生。但如果那個教徒病死了,又是不是神的恩典?又例如,我記得有一單新聞裡,教堂倒塌,無人傷亡,又是神的恩典,那麼其他教徒發生意外身亡又是誰的「恩典」?到底「神的恩典」的應用範圍是什麼?我想又是God knows了。
例子三
每逢新年,總是有些風水命理之士,走出來說一些來年運程。例如他預言來年你會遇上感情問題、事業可能不順利、有血光之災等等,總之就很凝重地說「有事發生」。但「感情問題」是怎樣的問題呢?普通吵架算不算?冷戰算不算?又,「事業可能不順利」,怎樣才算是不順利呢?被老闆罵算不算?被同事嘲諷算不算?又,「血光之災」,割傷手指,流少少血?還是,見到美女流鼻血?……總之,這些「師父」說話時總是用上含糊不清的字眼,令他們總有辦法事後孔明。當你遇上真正問題時,他們會說「對吧…我早說會有事發生了…」;當你遇不上大問題時,他會說某件事已是大問題,他的說法早已應驗。既使你開始時就相信這些「運程」,依足他們的解決方法去做,最終還是頭顱撞到燈柱弄至入院三天,這些命理師父還可以說:「如果你不按照我的方法去做,你早已歸天了!」
其實這種含混的命理之說,只要與科學精密嚴謹的預測對照一下,你就會明白這些運程的所謂預測能力,也會知道什麼叫做「馬後炮」命理。
例子四
有時候,我們看電視劇或小說,可以很容易判斷某個角色是壞人,某個角色是好人。例如我們很容易判斷黃飛鴻是好人,很容易判斷石堅是壞人。但現實中,我們難以判斷某個人是好人還是壞人。當我們以為很容易判斷某個人是好,還是壞的時候,其實背後預設了「好人/壞人」有截然明確的區分。其實,「好人/壞人」是含混的,例如,我們遇到一個對父母妻兒可以赴湯蹈火在所不辭,卻對街外人心狠手辣的人,就難以鐵定不移地說這個人是好人,或是壞人。所以,其實當我們難以判斷某個人是好人還是壞人,我們所遇到的問題不是事實的問題(也就是,並非那人本身是好人或是壞人的問題),而是語言的含混性令我們困惑。這就像當你說60歲是老人時,有人問你59歲算不算老人一樣,其實這是屬於語言的問題,在乎我們是否約定60歲以上的就叫老人,60歲以下的並非老人。
從上述的例子可見,含混的語辭是有其缺點,容易造成蒙混思想的說話,或是空洞的廢話;但這些語辭亦有其重要功能。所以,現在陳構一條關於有害於思維的含混的一般性原則:
設S是一個含混的語辭。如果S是用來表達一些概括的說法,則S之為含混是沒有什麼不妥的;但如果S只是被用來製造空話,或製造蒙混思想的說話,則就算是一種有害於思考的用語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