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街火災揭露香港社會的諸多不義。其中排檔經營突然被政府高調針對,更反映香港政府黔驢技窮只能向弱少者「執法」。現代社會犯罪學中的緊張理論(Strain Theory)認為,社會結構會造成壓力,可能使人犯罪1,中華先賢孟子亦早有類似表述:「若民,則無恆產,因無恆心。苟無恆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已。及陷於罪,然後從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為也?」2
莫頓對主流或出軌行為的分析範例(筆者翻譯)
香港產業結構失衡,謀生環境惡劣,社會建制認可的方法前路茫茫,香港人的成功價值單一,社會文化認同的志業目標非常狹小,以附圖的莫頓模式為基礎論之,人們難以實踐有利社會穩定的生活方式,無論是保守(附圖左上米白色面積)、創新(右上紅色)或因循(左下淺藍色),在現今社會環境下,反而逃避(右下紫色)和反叛(最右下橙色)卻是「做得到」的事:逃避現實,輕微者寄情迷信或沉迷不良嗜好,嚴重者自殘自殺;反叛則字義甚明,反叛的初哥(網絡用語稱為「小學雞」)就是犯罪(無論是偷香口膠還是殺人),反叛的極致就是武裝革命顛覆政權。
「衛道者」當然可以討論「應否逃避現實」或「應否犯法」的問題,但現實卻是「除了如此還能如何」的問題:想做成功人士?除了參與股市賭博和炒賣地產外有何方法?想安分守己做小文員?百業蕭條哪須文員?想創業?真的「想創你個心」(書面語即「癡人說夢」)。眾所周知,極多排檔持牌人本身不經營業務,而是將排檔以「雇用助手」的名義「分租」出去,實際經營者是手持「助手牌」的人。持牌人「躍身地主」,和助手「經營業務」有否犯法?這是犯法3;犯法者應否被控告?應該。然而最核心的社會議題是香港人可以怎樣謀生?不鋌而走險有無謀生空間?公屋商場變成「領匯」的時候,難道大家並未「領會」缺乏謀生空間的香港正是「逼人上梁山」嗎?
以社會學為基礎制定公共政策,其實是國際社會行政和立法者的常識,可是在這個香港,被收樓的地方有火災出現多處火頭不徹查,權貴不做好公共政策改善謀生環境,而去捉小販。或許,終有一日人們會取笑「小學雞式」的反叛,而讚譽真正的反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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