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7

今天的企業標準來看,老式華人經營一盤生意,在成本控制上是稱不上嚴格的。舊式的小店植根於本土社區,許多是家族式經營。舊式生意人搞一盤生意,是為了維持家族的生活、人事的整全。新式企業講求效益,追求利潤最大化,所以要嚴格控制成本,一切都有「政策」。一間新式企業的營利效率,必然與它的社會性構成反比。即是一間企業對本土社區越是麻木不仁、越是自我剝離於社區,它作為一間以營利為唯一目標的公司就越成功。

〔相集〕花園街後感

筆者數月前花園街大火後親往現場攝影及寫下感想。旺角區的商販大多世襲自老一輩,這群敬業樂業的商販每天營營役役,早以成為香港人的表表者;小販亦是來港旅遊的重點之一,何以一場大火就要趕絕這種香港特色?以往香港商業以小販為主,到今日金融社會就非要滅絕舊代商業不可?今時今日,不少香港特色而經在時移勢易而失色,我們還能眼巴巴看著小販消失嗎?

今集將會帶大家欣賞物業高層B單位,建築面積逾七百呎。根據平面圖所示,物業一層共三伙,B單位浴室無窗,主人房有預留凹位可放衣櫃。勝利道1號的景觀相對開揚,皆因發展商開則時刻意將大廈「扭斜」,以盡量遠離鄰近物業,亦減低區內舊樓重建對景觀的變數,用意不錯;然而A、B單位廳房均向東北,能否接受真的見仁見智了。

要撤的是譚志源吧?

為免香港繼續蹉跎歲月「食老本」,我呼籲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懸涯勒馬,撤回《 2012 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俗稱「遞補機制」)及《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俗稱「網絡23條」)。議員拉布「蹉跎歲月」,做法正確嗎?是不正確的,但前提是,倘若政府提交與施政相關的法案,有益於萬民,對所有人公道,「過到自己過到人」,議員為反對而反對的拉布,最終會在九月被選民唾棄;另一方面,如果梁振英修改政府架構真的非常重要,不修改真的影響順利施政,那麼,甚麼「遞補機制」和「網絡23條」都是小問題吧?最實際的做法,就是先擱置爭議,撤回方案,讓那些「為反而反逢中必反亡我之心不死美國帝國主義和大英殖民主義的走狗」的「反對派」議員毫無任何「演戲扮激進騙選票」的空間(按:土共語。),不是更好嗎?還是現屆政府有心刁難梁振英同志的組班進度呀?

日本鬧鐘

渴睡症彷彿是都市的童話。小時候李潔瑩讀過《睡公主》,但她從不渴望有王子喚醒她。因為如果每次都要給男人吻一下才睡醒,李潔瑩擔心自己的王子會因為接吻過勞而死。而且,要是李潔瑩給喚醒,她不是公主,她是守魔塔的火龍。

他是繼馮炳德(HCMA47/2009)、楊匡(ESCC2396/10)後,香港另一個被政治檢控而入獄的人,他决定7/5放棄保釋,服刑三星期再上訴。然而,佢做過咩惡行?攞咗支咪,講咗幾句野,最「暴力」就係拍咗幾吓枱,政府就咁告佢,法官就判佢有罪,重判三星期,用咪講野同拍枱就判了三星期,這就是新社會的「法治社會」。

不少政圈中人也知道,2010年的「禮義廉」Tee事件乃為小弟有份參與之作。雖然事件最後以海關不提告作結,但是135件汗衣均告充公。我不得不借此機會,向那些為政府護航的真心膠說句佩服。某位港大法律學者指出,是次修訂加入「超乎其微的經濟損害」為法庭考量原則,經已為二次創作提供變相豁免云云。我想說的是,假如日後民建聯不怕自我挖苦,製作以B字禮義廉汗衣售賣時,那麼我跟參與者所作的D字汗衣,便會令民建聯的經濟利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