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是孤島,你能獨善其身?

他是繼馮炳德(HCMA47/2009)、楊匡(ESCC2396/10)後,香港另一個被政治檢控而入獄的人,他决定7/5放棄保釋,服刑三星期再上訴。然而,佢做過咩惡行?攞咗支咪,講咗幾句野,最「暴力」就係拍咗幾吓枱,政府就咁告佢,法官就判佢有罪,重判三星期,用咪講野同拍枱就判了三星期,這就是新社會的「法治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