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4

該地產代理公司於推介位於黃大仙樓盤「現崇山」時,除了張貼發展商提供的物業圖片、宣傳資料,亦於頂部大字標明「新中環」。中環是港島樓,黃大仙是九龍樓,樓價相差多少,買家自行判斷。根據《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 第9(1)條規定:「持 牌 地 產 代 理 不 得 安 排 或 准 許 發 出 任 何 全 部 或 部 分 與 其 地 產 代 理 業 務 有 關 並 載 有 在 要 項 上 屬 虛 假 或 具 誤 導 性 陳 述 或 詳 情 的 廣 告 。」

知識產權署署長張錦輝在接受頭條日報訪問時表示,「惡搞並非一定犯法,若事前無問准版權人,才會墮入法網。他質疑網絡通訊容易,為何網民當初不先發一個電郵問准版權人呢。」為了方便愛戴張署長的千萬民眾詢問 閣下相關授權事宜,我們特備「便民電郵表格」,讓大家輸入簡單資料(包括自己的電郵及相關授權用途),然後按「Submit」,就能簡簡單單,電郵到張錦輝署長及知識產權署的電郵帳戶[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要擁有必先懂失去

合乎情理的習慣,卻換來意料之外的結果。暫借回來的書,因爲要隨時準備歸還,尤其是那些受歡迎的書,隨時被人召回,連續借都不可以,所以我需要第一時間閲讀,然後乖乖交還。而那些我本來最熱衷的課題、最想看的書,這些年來,總被我冷落,上了「封塵榜」,坐在我的書櫃上,原封不動。沒有看的原因有二,其一,無他,懶,看了那些要還的書後,我的眼球和腦袋就想休息,未有同時看買回來的書;其二,因爲買回來的書,沒有閲讀的逼切性,心想它總不會被人搶走的啊,我就讓它等等,誰料,等了又等……

媽媽 我很愛你

媽媽 我很愛你 但請你不要傷害我

活在自己世界的抗爭

自網上討論區以及社交網站的出現,網民很容易找到了和自己志趣相投的人士,想討論自己感興趣的事便去相關討論區,想和志趣相投的人做朋友,上社交網站便可了。不知不覺間,每個人都在網上建立自己的世界,亦逐漸安於活在自己的世界。「世界」以外的似乎變得不再重要,對世界的認知和現實也開始脫節。經歷過「五區公投運動」的人或許有更深的體會。

這三件事看,其實都其共通點,就是我們面對著一種扭曲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模式,還是要無奈地面對著,我們如何去反抗這種模式生活,是需要一起站出來,才可以對抗。若只見利忘義,短視目光去取自私利益,看看就是今天的惡果。這種惡果不再能吃下去。

分組點票之惡

我最後一次正式到大陸旅遊(即撇除那些廣東一兩天短線團的)是在2008年初夏到南京旅行。我很喜歡跟當地人搭訕,發覺很多內地人認為香港是「民主」的,是「政黨政治」的。事實上香港的「政黨政治」徒具皮相,基本法很多條文都寫得很有問題。分組點票(基本法附件二)便是很明顯的例子。據最近一屆的立法會(2008-2012)選舉結果,30席功能組別議席中,有高達14席是自動當選」的。

詹培忠當自己是分區直選,還是患上老人痴呆呢?所謂「有圖有真相」,唔識寫個「醜」字就全香港人送俾你。

回歸之後,政制停滯,多少惡法在建制多數的情況下被通過?倘若當時的立法會議員提出千千萬萬的修訂去拉布,以癱瘓政府運作去阻止惡法通過,大家會活得這樣苦嗎?無錯,歷史無如果,但如果,只係如果,當時的少數派,那怕只是一位兩位議員,每人提出一兩千條修訂拉布,讓這個欺人太甚的政府付出代價,政府還可以順順利利地作孽嗎?權貴還敢漠視小數派而予取予求嗎?大家今日的生活會如此悲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