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一世流流長,總有某些時間,不想上教會。有人說那和情侶的七年之癢相若,有時則像青春期反叛,有時則像鞋子進了砂。總之,解釋甚多。至於離開原因,亦是千萬。多數是因為人事,例如是有些你愛的人走了,又例如,有些你不愛的人來管你,又例如是夫妻離異,情侶分手。也有時離開教會是大家情格不合,例如我愛社運,你愛民生,大家焦點不同,和平分手。也有是比較實際的,例如是移了民。不同的觀念,就會衍生不同的領導方法。我以自己為例,在下牧會的時候,強調教會是由一群 volunteer組成的,除了受薪同工外,大家都是願來就來,難聽一點,是來去自如。講真,人要走,教會是沒有能力留得著的(有黑材料除外)。所以,我不太注意出席率,反而我覺得讓他們有感召和有歸屬感來得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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