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4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應許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恩言、必然成就。
33:15 當那日子、那時候、我必使大衛公義的苗裔長起來.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
33:16 在那日子猶大必得救、耶路撒冷必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
(耶利米書33:14~16)
上述為本主日(將臨期第一主日)的舊約經課;當中,先知耶利米預言彌塞亞(即救世主;對基督宗教來說,即耶穌基督)降世之言;而這「人」「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那時猶大就「得救」。
但是,甚麼是「公平」和「公義」?甚麼是「得救」?
「公平」在原文希伯來文中是「משפט」(mishpat),本作「審判」,此處解作「判斷正確的」,而「公義」則為「צדקה」(tsĕdaqah),解作「管治公正的」。顯然此處的前設是:第一,主權在神;第二,「大衛的苗裔」在地上行使神的治權。
言則「大衛的苗裔」就是一個從神而來的當權者。然而,耶穌沒有來定人的罪,也沒有發動無產階級的暴力革命以奪取政權。難道耶穌不是彌塞亞?
應注此此處之「公平」與「公正」建基於神的主權,是「屬靈」的,而非「屬世」的。耶穌曾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聖約翰18:36)耶穌不是要來進行人大釋法,也不是要來派兵佔領巴勒斯坦。
「屬靈」的「公平」和「公義」都是為了使人「得救」的。得救原文作「ישע」(yasha),解作「解放」、「脫離」,就是使人擺脫罪的捆綁。屬世的公平和公義只是為了維持社會安定。但耶穌關心的是個人的救贖。罪就是違反「愛神」與「愛人」(聖馬太22:37;<懺悔禱文>,《聖餐崇拜禮文(第二式)》)。
如中國先秦哲學家墨子所言:「兼相愛,交相利」;「別相惡,交相賊」(《天志上》第四)。但「兼愛」知易行難。聖保羅指出,由於我們受制於「肉體」的情慾與感受,「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馬書7:18)唯有「靠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才可「脫離」(羅馬書7:25)。耶穌的「公平」不在於論斷人,耶穌的「公義」不在於處罰人;祂的公平在於赦免一切悔罪的人,祂的公義在於幫助每一位神的子民脫離罪惡,學習愛,由罪中得釋放。
但今天的教會有沒有將這種愛的福音傳開?
我發現今日香港的教會很喜歡論斷他人,很喜歡管治信徒。
論斷的例子太多。教牧批評信徒事奉不足、奉獻不夠、靈命低落、信心貧乏之類,在浸信會那些福音派教會很常見;這些批評在培靈會、奮興會這些福音派活動上達到頂峰。至於管轄信徒的就更多。我最怕就是去靈恩派的「崇拜」:他們連會眾唱詩時有沒有舉手也要管。拍拖的話,執事又要管,牧師又要問。那些層壓式的「牧養關懷」透過細胞小組和團契將教條加在信徒身上,尤其是對性事的論斷和管轄甚多(今日暫不討論)。這些論斷和管轄本身,就算再有道理也好(雖然事實上無理要求亦存在),也不合於耶穌的公平與公義,因為這不得使人由罪中得釋放,也無法將愛傳給他人,反而只會引起人的反感,其他的東西就聽不入耳。對他人無止境的論斷與管轄只會讓教會的牧者偏離了愛的本意。
有一個故事。下雨的晚上,兩架汽車在單行路上迎頭相遇,就停下來;兩架車上各只有司機一人。剛巧,一人是牧師,另一人正是他教區的主教。
主教打開車窗,說:「我趕著去出席榮休主教的安魂聖餐崇拜,容我先通過吧。」
牧師卻低聲地說:「主教,可是……我也趕著去醫院探訪病人,能否容我先行?」
心情本來不好的主教就發怒了,說:「你這目無尊長的人,我是你的主教,現在我趕著要去送我最尊敬的牧者的最後一程,你竟不讓路?」
牧師只好倒車讓路。結果那位主教還是遲到。
一星期過去,主教在主日到訪那位牧師主理的聖堂。主教依然對那牧師深感憤怒;他心想:要不是因為這目無尊長的人,他就不會遲到。誰知,當主教來到聖堂大門前,只有一位女會吏來迎接。主教就生氣地說:「那自大的人去了那裡?他配當主任牧師嗎?」
女會吏就解釋說:「主教閣下,請息怒,牧師將休假兩星期。上星期他的母親在醫院去世了,牧師因為自己無法趕及見母親的最後一面,為她傅聖油,所以很內疚、很悲傷,需要休息。」
主教楞住了,惚然大悟,怒氣轉為內疚,怨憤變為羞愧;他知道他不應武斷,更不應以自己的權威命令牧師讓路。他發現自己被忿怒蓋過眼睛,失去了愛。他就脫下主教冠,放下牧杖,來到教堂旁的牧師宿舍;牧師出來應門,主教就擁抱他,向他道歉。
君王可以依法管治,法官可以依法判案;人當然也可以按理在各樣屬世的事上批評他人。但作為基督的肢體,教會不是以屬靈之名論斷和管治信徒的審判者;這一點也不屬靈。基督來不是要論斷人或是管轄人,而是要來拯救人脫離罪的捆綁。這才是福音的本意。但願教會不要偏離真道,卻在牧養上施行耶穌的公平與公義,使信徒脫離教條式的牧養,得著基督裡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