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正進行得如火如荼的「反媒體壟斷」運動,將旺中集團比喻為「跨媒體巨獸」,反對「牠」壟斷台灣市場。在同一天空下,香港的傳媒業內亦是充斥著牛鬼蛇神,群魔亂舞。繼亞視
和無線之後,《新報》亦露出了魔鬼的尾巴。如果你有看過12月2日的《新報》頭條,相信你就也會有想燒掉這份報章的衝動。
《新報》在12月2日的頭條,以「小心,癲人出沒」為大標題,加再上一幅手持刀具、面目猙獰的人物插圖,報導精神病新症每年3萬的新聞。這種誇張失實的報導手法完全是在侮辱精神病患者和康復者,將他們標籤成有暴力傾向的社區「隱形」炸彈,製造恐慌,分化社會,鼓吹歧視,全完是忽視精神病患者及康復者的感受。精神病患者及康復者都是人,大部份仍可正常在社區中生活,有暴力傾向的只佔極少數。
根據《殘疾歧視條例》,精神病患者或精神病康復者及其照顧者不應因病人的殘疾而遭受歧視、騷擾或中傷。如無意外,《新報》昨天的頭條或許符合《殘疾歧視條例》第487章47條訂明的「嚴重中傷的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第6級罰款及監禁2年。
香港的傳媒生病了,《新報》為了吸引途人的注意,不惜放棄傳媒應有的良知。精神病患者及康復者被社會邊緣化,這個問題本來已經夠嚴重,現在再被《新報》這份垃圾傳媒踏多一腳。除了「卑劣」和「可恥」之外,筆者想不到一個更合適的詞語去形容這份頭條。呼籲大家可以參加「一人一信:投訴新報報導不尊重精神病患者及違反殘疾歧視條例」行動,向《新報》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