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是咁的,話說本年10月30日,《成報》未得版權持有人同意,就在我們網站COPY 相片拿去印報紙,今日《成報》勇於承擔責任,並在A6 刊登道歉啟示。
我們非常欣賞《成報》的胸襟,畢竟輔仁媒體還在草創階段,無實力無財力無牙力,倘若《成報》倣效梁振英,「對於有無侵權,我o地要翻查資料」、「印完報紙,BLUE PRINT 丟左,o個侵權就唔存在」、「我o地第一次偷輔仁媒體o既相,唔知道咁叫侵權」、「揀相o既野,係由攝記話事」、「侵權與不侵權之間有好大o既空間」,如是者我們在龐大的訴訟成本前必定「跪低」,然而《成報》並無「大蝦細」,實在難能可貴。
我們明白,以往本地傳媒著重印刷業務,對並未在報攤見到的東西可能有所忽略,《成報》可能因此而疏忽。
因應是次侵權行為,輔仁媒體連同相片版權持有人鄭重承諾,不會再追究任何經濟損失(反正都無咩收入…………),亦不會追討《成報》因印行這相片的利潤,如涉及刑事侵權案件,我們會對執法部門稱已經不再追究。
感謝《成報》讓我們見識老牌報館的胸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