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載於:http://dadazim.com/journal/2012/12/sheep/)
基督教在俗世的定位,令人可憐、又令人可厭。它既不能接受自己的教義只能抽象地存於人心和會堂,而不能介入公共事務;又無法修改神聖的經文教義而謀求與俗世接軌。最終他們兩頭不及岸,成了許多的林以諾、高皓正或者蔡志森。
宗徒以一己教義道德介入公共議題,混亂個人修養與公共事務,不論有心還是無意,都成了當權者的隱性伙伴。當市民追著梁振英僭建的尾巴時,傳道人會出來說道:「很多人都有僭建和說謊,指控CY說謊的人,其實他自己也有說,所以是我們都犯了罪。」既然人人都犯罪,那麼梁振英的罪也不算是甚麼罪了;既然你們都有罪,那麼就沒資格扔石——竊國而侯、窮兇極惡的梁振英一下子倒成被人擲石的弱者了。

(無待堂改圖)
「誰都有犯罪」、「要原諒人家」這些話,從個人屬靈修養來說,敢情沒錯;然而,又怎可以套用評論公共事務?那麼,納粹高官被拉上戰爭法庭,也可以爭辯:「你們一生都有做錯事、你們在戰場都有殺人,我們都犯了罪,你們有甚麼資格處死我?」講愛、講原諒,是個人修養、是對你的鄰里街坊講的。公共事務有公共事務的邏輯,否則這個世界就會因廉價的「寬恕」而綱紀蕩然。柴玲對鄧小平講「愛與寬恕」,被天下人恥笑,就是個人道德與公共道德混為一談;孔令瑜同情某些中港家庭而將雙非合理化,亦是一例;王菀之的「愛與寬恕」,也都全送給了梁振英。
現在的基督教,不是二千年前反抗羅馬帝國的那一個。現在的會堂,是販賣廉價心靈雞湯的飯堂;現在的傳道人,也不是那個會進入聖殿掃場的耶穌。對這些出入中環、優皮過活的「宗教人士」,得罪權貴,從來不是他們的入教目的。是是非非,對他們來說,很困難。不過只要滿嘴聖經詞句,信眾就會點頭稱是:政府是對你不好,不過你的財富要累積在天上;梁振英是有錯,不過人人都有錯;中共是有錯,不過上帝的國在天上;梁振英騙你?你被他再騙七十個七次才抱怨吧 - 《聖經》那麼好賣,不是沒有原因的。
心靈雞湯的原則,留在心中就好,不要挪到政治上去;和稀泥的道德感懷,也不是用來議論政治得失的良好標準。在邏輯上,「人無完人」之人性通論,與「梁振英僭建」這件政治事件並無任何關係;正如「追擊梁振英」與「老人等待生果金」不可能混為一談。「從前有個小朋友講大話,翌日,佢死左」,「講大話」與「死左」有甚麼關係?我也不知道。也許基督徒會看到其中關係。基督徒的腦袋大概比較特殊。在人類的一般邏輯之外,還有一個叫作「基督徒的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