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活在「河蟹」的蒙蔽之下 - 反駁異端高皓正曲解聖經以媚共之歪理

 

引言

沒多久之前我才撰文分析梁振英的謊言,並勸信徒提防虛偽的當權者。我所信奉的基督宗教乃是一個叫我「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祢的上帝同行。」(彌迦書6:8),而非一個「河蟹」的宗教。

誰知,高皓正先生(不幸地,他也是中大哲學系畢業的 = =)又發表膠論為耶穌倒米了。我不會稱他為「弟兄」,因為由他之前將三位一體亂說一通的帖子中,根據《尼西亞信經》(Nicene Creed),已經足以被斷定為異端。但是他是次假借基督之名,在當前政局紛亂之世代仍為當權者護航,我實在無法容忍,故改變了本週的寫作計劃,先刊出此文。

高皓正利用《活在遮蓋下》一書對於《聖經》羅馬書作出曲解,並叫信徒「順服」與「降服」「國家或城市裏政府的官員及執法人員對市民」所享有的「權柄」,分別引用了羅馬書 13:1-2、箴言 21:1、羅馬書 9:17-18、聖彼得前書2:13-14、羅馬書16:17-18及聖提摩太前書2:1-3,又叫人「分辨什麼是牧人主耶穌的聲音,什麼事盜賊的聲音」,甚至還說那些「鼓勵或煽動我們去鄙視嘲諷我們的在上者」的說語「很可能是來自邪惡的靈」1

我沒有興趣關心《活在遮蓋下》這書的本意。我關心的只是:

一、高皓正相關言論之錯誤
二、相關的聖經段落的真正意思是甚麼

所以本文的重點在於:

一、形式上,指出高皓正之推論所犯下之謬誤
二、內容上,指出高皓正之結論與理性之矛盾
三、內容上,指出高皓正之引典與聖經原意之出入

本文的進路將先以形式化、邏輯化的語言重組高皓正的言論,再逐一反駁之。

 

對方立論:「順服與降服掌權者」

 

立論一:無論執政者「是好是壞,其權柄皆來自神」

(前設:聖經是對的)
「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及「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羅馬書 13:1-2)
「政府的官員及執法人員」是掌權的。
因此,政府的官員及執法人員是神所命的。

 

立論二:順服掌權的

對於有權柄的人,人要「順服(Obey)和降服(Submit)」。
「政府的官員及執法人員」是有權柄的。
因此,人要「順服和降服」政府的官員及執法人員

→ 駁論一:「難道一位邪惡的或者是犯罪的領袖都是上帝委派的嗎?」2

 

立論三:當權者的心意出於上帝的心意

上帝要在上者的心如何,在上者的心就要如何。= 「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 (箴言 21:1)
有的在上者的心存有惡意。
因此,上帝使有的在上者的心存惡意;即在上者的惡意也是出於上帝。
(懂得邏輯學的人應當開始偷笑了)

立論三例證一:上帝對法老言:「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因為「上帝往往會用一些不好的領袖來磨練他的百姓」。
(懂得倫理學的人應當開始發火。幸好齊克果已不在人世……)

駁論二:「如果在上者要我們犯罪,違犯上帝和聖經的原則」怎麼辦?

 

立論四:尊重vs.順服

若某人之權柄是出於上帝的,則我們應尊重那人。
所有權柄出於上帝。
順服上帝先於順服任何人。
有些「在上者要我們犯罪」。
若「在上者要我們犯罪」,則人可「不順服」但仍「要因著他的權柄而尊重他」

(但「如果對方並非要我們犯罪違反神的誡命,而是要我們做一些我們不認同、不喜歡做的事」,則仍須順服)

理據:「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羅馬書 13:-2)
「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委派罰惡賞善的臣宰。」(聖彼得前書2:13-14)
「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聖彼得前書2:17)

例證:「約瑟、但以理、保羅、彼得等等許多屬神的人,他們被人下在監裏,被政治迫害或者被剝奪宗教自由,也從來沒有對當權者有任何不敬之處,只在獄中禱告敬拜讚美神」3

 

立論五:不得「悖逆」

「那些離間你們、叫你們跌倒、背乎所學之道的人,我勸你們要留意躲避他們。 因為這樣的人不服事我們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語誘惑那些老實人的心。」 (羅馬書16:17-18)
悖逆在上者的人是「離間你們、叫你們跌倒、背乎所學之道的人」。
因此,我們應當躲避悖逆在上者的人。

例證:聖保羅勸聖提摩太:「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這是好的,在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 (提前2:1-3)

 

駁論一:邏輯不明

立論三的推論存在形式上的錯誤。句子「上帝要在上者的心如何,在上者的心就要如何」是一「若P則Q」的條件句,即若P:「上帝要在上者的心如何」是真的,則Q:「在上者的心就要如何」是真的。但若Q為真,P不必為真。所以,現在有些在上者立心不良,也不足以代表他們的立心不良就是出於上帝。

舉個例子。我說「若高皓正是異端,則他的文章胡說八道。」但他常常「胡說八道」不一定是因為他是「異端」,絕對可以是因為他想力爭成為高登論壇的每月之星。

立論五犯了假兩難論證(false dilemma)的謬誤,將反抗當權者的人理解成「悖逆」的人,然後製造出「悖逆」與「老實人」的對立,叫人不要靠近前者。但反抗當權者的人就一定是「悖逆」的人嗎?德國神學家潘霍華牧師曾參與暗殺希特拉的計劃,難道他也是「悖逆」的人嗎?

 

駁論二:理據不足

立論一與立論二有違常識。當今在民主的思潮之下,政府的「權力」乃是「歸於人民」,而非「君權神授」,因此所謂「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若照字面理解,就是宣揚「君權神授」,與民主背道而馳。站在詮釋學(Hermeneutics)的立場,考慮到古今因為時空差異所造成的處境(situation)差異,我們應當依據當代對於「政權」的理解重新詮釋經文,即是說:神「命定」統治者的方式就是藉著民意授權,以聖靈引導國民履行公民責任,憑良心選舉及監察當權者。

應當注意的是,由於最終的主權在神,所以對於民意的尊重建基於對神的尊重(以避免民粹主義),而對於當權者的尊重更為次之。聖彼得前書2:13-14亦應當如此被理解。

立論三會帶來決定論(determinism)的問題:一切都是上帝決定的,包括所有倫理上的錯誤。希特拉、墨索里尼、東條英機、毛澤東等人的暴行都是出於上帝,為的是「試驗世人」,那上帝跟一個變態的科學家有何分別?

 

駁論三:引用不當

先是羅馬書 13:1-2。此段經文常被建制派的「牧師」引用來支持香港正苦施政的。可是這根本是忽略了原文的語境。接著聖保羅馬上說:

「 13: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麼.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
13:4 因為他是 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13:5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13:6 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 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
13:7 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13: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此處只真正的「官」應是「賞善罰惡」的,是要維持上帝的律法,所以要服從他們。至於那些不「賞善罰惡」的官,就不在討論的範圍。聖保羅在此關心的是官的「原意」。而且,13:4將這種「作官的」人說成是「神的用人」(原文作διάκονος,可解作教會的執事/會吏);13:5起「納糧」的例子是為了說明「凡事都不可虧欠人」的倫理原則,而非應否交稅的問題。

羅馬書 9:17-18

羅馬書第九章在說的「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是要說:上帝用人是不計較其身份、地位甚至能力的,而非說成是暴君也是出於上帝。第九章的真正主旨在於批評以色列人自以為是上帝的選民,就不信基督,以自己的好行為為義。9:25~26及9:27~29分別引用先知何西亞與以賽亞的說語批評以色列人自恃自己為神的子民;而聖保羅更直言:「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着律法的義。」(羅馬書 9:31~32)。

羅馬書16:17-18(先前關於「悖逆的人」的部分已回應,略)

箴言 21:1
箴言第二十一章將很多不同的義與不義的事情列出來作比較,以例子說明上帝公義的標準。我之前已經說了上帝的公義的標準與人的標準是有分別的,不再重覆4。「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是在說王的所思所想也在上帝掌管中,而接下來就說「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行仁義公平、比獻祭更蒙耶和華悅納」。此處無意探討王的旨意是否就是神的心意。

聖彼得前書2:13-14(重覆,略)

聖提摩太前書2:1-3
聖保羅勸聖提摩太為君王代求,並不等於他認同當時暴戾的羅馬皇帝。反之,聖保羅是先叫聖提摩太為「萬人懇求」,後叫他「為君王」禱告。再說,由語境來看,第一章在爭論的是女人能否在教會中講道,這正是現今教會爭議可否接立女牧師的其中一段常引用的經文5。此章根本並無提及任何順服君王的內容。

 

結語

聖經的文本是開放詮釋的,但開放不等於亂來。

普世聖公宗常強調信仰有三重法碼:聖經、傳統和理性。詮釋聖經之時,應根據理性,考慮古今的時空、社會文化與歷史差異,且在據典之時看清原文語境。賣主和媚共也要有技巧的。

無疑,我是懷著憤怒的心情來寫這篇長文的。我憤怒的是有人拿著耶穌的名義在為世上當權者開脫,曲解聖經,說話荒謬,盡失見證,使信者跌倒,不信者恥笑。

讓我們以人文主義神學家伊拉斯謨的真理禱文作結,使我們,也使我,在憤怒的同時,能夠時刻儆醒,提防那些「叫你們跌倒、背乎所學之道的人」:

「慈愛之主,
世上真正的聖子,
祢永恆的復活從不失落。
求祢憐憫,照耀我心,
驅散罪惡的黑暗與錯誤的迷霧,
使我們今天與我們一生,
不會偏離祢為我們預備的道路。阿們。」

「聖經對於權柄由始到終只有一個訊息。」這話說得很好,希望高皓正先生深切反省,並向上帝認罪悔改。聖公宗、信義宗、天主教等大公教會恆常提供私人赦罪禮/告解禮的,請好好使用。

 

  1. 高皓正。Facebook。2012年12月11日。 []
  2. 同上。 []
  3. 同上。 []
  4. http://www.vjmedia.com.hk/articles/2012/12/02/25444 []
  5. 由於之前在其他書信中聖保羅曾經容許女人蒙頭講道,加上聖提摩太前書的成書時間較晚,所以有聖經學者認為此書或經後人刪改內容,非聖保羅之原意。 []

作者:安德烈

畢業於中文大學哲學系,現為杜倫大學哲學系碩士生,進行基督教哲學研究,哲學、神學、文學創作、作曲、歷史、地理、政治、經濟皆略懂一二(至於精唔精通? ... 講依啲 lol );為聖公會會友(疑似有被逐出師門的危機),負責幫教會打掃,掃走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 個人facebook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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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資訊

ID: 26425
Date: 2012-12-12 23:11:19
Generated at: 2021-07-07 12:46:39
Permalink: https://www.vjmedia.com.hk/articles/2012/12/12/26425/請勿活在「河蟹」的蒙蔽之下---反駁異端高皓正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