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沒有看錯,見報日期明明在 2003 年 3 月 14 日,而蘋果的報導則刊於早一天,即 2003 年的 3 月 13 日,報導提及:「消息稱,數月前梁妻欲在花園興建一個露天魚池,使環境更加優美」 - 啊,這個梁振英聲稱應在三年前入了則的金魚池,怎麼跑到 2003 年才來興建了?更大的問題,就是為何已興建好,梁表英與唐青儀不肯付尾數而搞到被追數見報的露天魚池,怎麼在屋宇署的圖則與文件之中,完全持不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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