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爛劇與法治之關係

最新上映的法庭_劇(版權當屬TVB,轉載以釐清評論對象)

 

筆者絕對無意對梁任公不敬,更談不上有資格以拙作攀比他的預科文學範文。只是因為近日 CCTVB 又有新的法庭劇上映,而內子對筆者每每「邊睇邊嘈」的惡習不滿已久,為維持家庭和諧美滿,筆者只有直抒胸臆,將鬱結化為文字,保護內子的耳膜與神經。

要聲討電視台法庭劇集誇張失實之處,怕且千言萬語亦未足夠,只是近年來編導階層的創作能力已經每況愈下,難有新意,因此所謂新劇亦基本萬變不離其宗,結局以露天燒烤一團和氣收尾如是,就連法庭內發生的一切也如是。

筆者理解,為了營造萬鈞的劇力,吸引觀眾的眼球,幾乎九十九巴仙的審訊劇集,除了寥若晨星的民事案,而且大多只有爭產、離婚兩種,其餘都是令人血脈沸騰的刑事案,而且越大鑊越好,盡是非殺人即強姦;證人的供述,無不是大揭受害人、被告與證人自己之間剪不斷理還亂的關係情誼,另一方的盤問,則會變成對這位證人從人格到供述的連番質疑,總之不弄得旁聽席「嘩」一聲、陪審員搖頭嘆息、被告證人悽然淚下,絕不罷休;繼而,就是新證人的縱橫交錯繼續爆料,再佐以律師們「與本案無關」的聲聲反對 ……

一言以蔽之,絕大部分的法庭或法律爭議劇情,真正是「唔識的,俾你嚇死;識的,唔會再笑死,而係痛心至死」。

其實,筆者從來都明白,「劇集喳嘛,你認真就輸喇」;我也從來不敢將教化社會的大任,加諸如此質素的電視台之上。但無可否認的事實是︰法律、刑案、司法此等題材,從來都是社會中相當敏感的一類;公眾對整個法律制度產生的觀感,很大程度上是來自媒體的耳濡目染,特別是每天大家茶餘飯後闔家觀賞的電視節目。

筆者不是主張劇集創作必須完全照跟事實、不能有絲毫偏離,但如果劇集屢屢刻意將整個法制的運作,都描畫成是由顛倒黑白的律師,影響昏庸武斷的法官所形成的結果,過程中全然沒有章法、規則、先例可循,是毫無預見性的,可隨意調撥成為觀眾所期望(或者意想不到)的發展,試問觀眾看在眼裡,他們還如何相信,法院是大家仲裁爭議、判斷真相的合理場所?大眾會不會繼續肯認法治的價值,還是會形成對司法過程的犬儒態度,對制度的質素漠然視之,甚至讓成見所蒙蔽,形成對法律整體的不信任?一旦社會出現重大爭議,學者說破咀皮呼籲大家理性冷靜、信任司法體系解決爭議,公眾還會容易接受嗎?

(版權當屬TVB,轉載以釐清評論對象)

千萬不要低估爛劇亂講一通的威力。猶記得去年中,外傭居權案初審宣判在即,整個社會吵得沸沸揚揚,而無線正在上映《真相》。政客、媒體、評論家紛紛向公民黨大撥污水,指責黨員大狀藉案件「禍港」云云。筆者曾經嘗試向認識多年的同窗好友解釋,大律師行業「不得拒載」,既然事務律師遞上委託,只要日期許可,大狀不得推卻,卻換來友人一句「你咪呃我啦,邊係咁架,尋晚劇集康芷欣都話要唔接件案啦。堂堂大狀,邊個迫到你?」

近日完映的《名媛望族》其中一條劇線,是鍾卓萬曾經在辯護一宗謀殺案時指季小由的父親才是真凶,導致其父被判死刑,後來小由卻下嫁卓萬的兒子,引發出更多恩怨情仇,甚至人人紛指鍾家是小由的殺父仇人云云。

別胡鬧吧,難道法庭會單憑卓萬的辯辭,就立即將小由的父親判死行刑?卓萬辯護的案件與小由父親的案件,分明就是兩宗獨立的審訊;就卓萬的辯護而言,只要他沒有捏造偽證,符合程序,他採取其他人有可能涉案的「圍魏救趙」策略(現實世界中,這種辯護需要符合特定的準則,不能濫用),並輔以證據支持,只是盡律師的本份;即使小由父親真的枉死,那也是由於他本身受審時的程序失誤或實質不公所造成,豈能諉過於無關新案的卓萬?

相對於這些嚴重漠視事實、近乎污衊法制的描繪,行家對白中以 Firm 來稱呼大律師事務所(正確為 Chambers),或者合約糾紛審結、律師們卻步出裁判法院大樓,已經算是殺傷力低得多的笑料。

(版權當屬BBC,轉載以釐清評論對象)

或有人問,如果不乖離現況,還有可能拍出好看的劇集嗎?對不起,我正想說,藉友人的介紹,我已經看完了 BBC 出品 “SILK”(意指御用大律師)的首兩季。考證認真、用語準繩,寫實的法庭情節(程序庭、申請保釋、上訴皆有),沒有庭上的大吵大鬧,連 Issues、控罪元素、證據能否接納這些細節都切合實況,卻不乏引人入勝的衝突位(人事、感情、族群、階級、專業操守 ……),人家完全可以做到這些。事前我完全不能想像,連一宗 Corporate manslaughter 的案件,也能刻劃得如此細緻,兼而沒有冷場。事實證明,非不能也,實不為也。

劇中沒有迴避法治制度的局限︰疑似有黑幫背景的家族,可以推出手下頂罪而讓正直的律師無可奈何;種族陰影在警隊內部聆訊當中依然揮之不去 …… 但相對於香港那種只懂表達「有錢人請大律師 > 證人無故改口供 > 證據不足當庭釋放」的刻劃,BBC 的表達方式無疑更忠於事實,更有助公眾正確認識,更有利理性的反思,成為法治改革進步的推動力。

反正某些電視台也抄劇成癖,何不考慮也抄一下 “SILK”?你能抄到三成,已經是對本港法治啟蒙的莫大貢獻。

作者:CW TSANG

作為國立馬料水大學政治科畢業生,卻深受某公職候選人一句「我唔讀 Social Science,我讀 Law!」所啟發。用上七年時間,終於贏得前宗主國首都大學的法學士學位大抽獎。寫作文章,不求成就一家之言,只求沉醉於論證思考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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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資訊

ID: 26963
Date: 2012-12-20 13:47:46
Generated at: 2021-07-07 10:53:17
Permalink: https://www.vjmedia.com.hk/articles/2012/12/20/26963/論爛劇與法治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