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朋友到戲院看Les Misérables,這改編自雨果的同名小說,譯名《孤星淚》或《悲慘世界》。小學看這本書時淚如雨下,可憐主人翁的身世;事隔多年,在電影院再看這個故事,依然禁不住淌下淚來,但另有一番體會。
朋友問我為甚麼哭?因一幕幕的情節都令我聯想起我身處的這個社會,我感概2012年的香港竟如200年前的法國,歷史為何不斷重演?
芳汀唱 I dreamed a dream時我哭了,每個人都有心中理想的生活,但總有些人活在失望之中,從何時起擁有一間安樂窩變得遙不可及,從何時起人們只懂得生存放棄生活?這世界是公平的嗎?我們還可以信奉小政府大市場,讓貧者愈貧富者愈富?我們或看不見要賣頭髮賣牙齒的芳汀,但至少要出賣身體、出賣勞力的低下階層,今天依然俯拾皆是。
法律能為我們辨善惡嗎?冉阿讓為外甥偷一口麵包卻成永遠的犯人,儘管他善良,儘管他幫助一個又一個的人。我想起長毛被控組織及參與非法集會罪寫的一封求情信: 我在此向 閣下請求,給予本案被告最輕的懲罰,因為他們只是爭取原本應有的權利,受壓迫只因過時的法例。卡斯特羅接受軍事法庭審訊的時候如是說:「判我有罪吧!無所謂,歷史將宣判我無罪!」法庭審理的是人間的罪(Crime),是一批人代表社會去定罪,隨時間地點可變;我今日所講的是Sin,是每人內心對自己責任的期許而引發的罪惡感。我們是有罪的,而政府所犯的罪不會在此審理,因為她的罪是原罪。革命小孩在路障前給警察射殺的一幕,我痛心疾首,這不正就如社運人士就李旺陽事件發起遊行向胡錦濤示威時,遭受警方無情的強力胡椒噴霧對待嗎?還有太多因爭取人權公義而給入罪的例子。雨果相信最高的法律是良心,但現存的法律怎麼卻成權力的工具?
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Singing the song of angry men?
It is the music of a people who will not be slaves again!
When the beating of your heart echoes the beating of the drums,
there is a life about to start when tomorrow comes.
今年上了一個social theory 的課程,有一份功課問我們這代人是否革命的一代,革命彷彿離我們很遠,我們沒有渴望推翻現存權力架構,但身邊總有理不了的不公不義的事需要我們關注,人需要活躍的感官,去看去聽去感受社會的人和事,以自己的力量讓社會變得更好。小時候我看的那本書中文譯名是《孤星淚》,但我想「悲慘世界」會是更好的名字,因為這本書讓我們痛心的豈止數名主角的悲慘遭遇,真正教我們不能釋懷的是糾結的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