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傭治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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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於:http://kagamitam.blogspot.hk/2013/01/hired-government.html

(鏡攝)

 

週日難得出門不繼續在家中「宅」,帶著手提電腦買了一杯鮮奶咖啡走去了馬鞍山中央公園遊蕩。到處觀察了一下,公園裡面有一半以上的人是外籍,憑膚色等可以推斷是週日放假的外籍傭工,鋪起雜誌報紙在草地上藉地而坐,打開擴音器播放著我聽不懂是什麼語言的歌曲,就載歌載舞,好不歡樂。而另外一些外籍傭工,不能享受假期的歡樂氣氛,眼裡一絲絲的無奈望著在喜慶熱鬧的同鄉們,在一旁照顧著僱主的小孩們。

在公園能裡面也看到一些小孩的惰性,比如對他們對傭人姐姐呼呼喝喝的樣子,我實在想過去替天行道過去揍他們這些小屁孩一頓。不過後來,在我旁邊凳子在照顧嬰兒的那個傭人不小心把熱水倒在距離嬰兒不足一米附近的地上,雖然沒直接燙倒嬰兒,但是水滴也彈到了嬰兒的腳,燙的它哇哇大哭。之後,孩子的家長就跑過來查看是什麼回事。傭人姐姐立即低聲下氣向僱主道歉。看起來也是服務了一段時間的傭人姐姐所以僱主也沒特別生氣責罵她,就過去一起安慰哭著的小孩。反而是那個8歲左右的妹妹,跑去指著工人說了句 “What the h___ did you do?”。實際上,現在也是時候讓我們對香港政府說一句 “What the h___ are you doing?”

 

想起以前通識課的時候老師也說過民主制度下,所謂人民公僕,政府就像市民僱用回來的傭人,是市民付出稅金去請他們來處理國家或是地區事務。假若僱用回來的傭人沒過幾個月就發生了一些意外,比如打翻了什麼東西之類的小意外,大可包容她。再說一個服務了好幾年的傭人,發生了再大一點的事故意外,在沒傷害到什麼其他人的情況下,僱主大會因著「感情」而原諒她、包容她,不會就這麼解僱。不過這些情況的前提無非是傭人所犯的並不是「誠信」問題。

對於接二連三發生各種問題的梁振英政府,我實在不懂為什麼有些人會主張「包容」他們,說什麼不是「聖人治港」。

由小學開始老師已經在教導學生誠信是如何的重要,傭人欺騙僱主,這罪大惡極,立即「炒魷」,遣返原居地。政府欺騙市民,一樣罪當「炒魷」。今天他們誠信破產,掩蓋自己犯法僭建的事實,他日他們一樣可以欺騙市民,私吞稅金等等。你放心付錢去僱用一個會欺騙你的政府麼?我想一些反對政府的人並不是要求永不犯錯的「聖人治港」,而是一個政府,財政錯誤可以找金管局、法例錯誤可以到立法會修例、政府機構失誤可以去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但是政府誠信破產、欺騙市民,卻沒有相關政策或是機構可以客觀監察政府這方面是否達標。因此,除了「炒魷換人」以外,也想不到由市民其他的方法可以確定政府不會再犯,給信心市民。

 

情人之間培養感情、傭人跟僱主之間的信心、政府跟市民打好關係,三者一樣,並不是靠短期的表現,而是日積月累,長期的表現。而且都一樣,誠信問題即可打破多年的信心感情關係,何況是才剛上任幾個月的新政府已經發生這樣的誠信問題。這回梁振英政府的錯誤已經不是出來彎個腰道個歉就完事的等級,何況梁振英還不道歉,施展語言偽術。這種政府值得市民的原諒介紹和信心嗎?

即使放下政府只是市民僱用回來的傭工這個想法,也不代表政府可以為所欲為、隨意以語言偽術覆蓋事實,逃避責任。就像學校的老師一樣,他們作為基督教所講的「在上者」,至少,也該以身作則吧。作為一個不像樣的「在上者」又試問怎麼有說服力去治理這個城市呢。

(Sherman 攝)

 

說倒底,政府作為犯錯的僱傭,已經失去了大部分香港市民的信任。有句話叫「錯就要認,打就企定」,下台是你唯一的選擇,而且已經是後果最小的選擇。不過,奉政府諭,市民也要作為一個良好的僱主,給一點點時間梁振英處理一下離職的程序。到了時候,自會被掃地出門。

作者: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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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資訊

ID: 28360
Date: 2013-01-08 17:51:54
Generated at: 2021-07-07 11:32:03
Permalink: https://www.vjmedia.com.hk/articles/2013/01/08/28360/港傭治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