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家富於蘋果日報的訪問稿1,把他的思路表達得清清楚楚,亦同時把他的盲點表露無遺。筆者想一一反駁鄭家富以下三種觀點:
第一,「不要民反民,要民反官」;
第二,「香港是自由巿場,故不應限制內地人來港『消費』」;
第三,「是第二點的延伸,港人要感化內地人,而不是斥責內地人」。
反駁一:抺黑港人的善意活動
香港人沒有純粹「民反民」。香港人確實有反對政府,但只是政府漠視民意。鄭家富的第一點是打稻草人,故意漠視其他事實,說香港市民只是針對內地人。明顯,市民除了親身走到街上打擊走私賊之外,還有聯署去信美國政府「We the people網站」和聯合國等等,要求國際社會聲援香港。這些都是市民迫使政府正視問題的活動。這些活動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
按照鄭家富的邏輯,如果中國政權是那麼不堪,令內地父母不能信任國內的奶類製品。那麼,內地父母也絕不應該把他們的苦難輸出外地,霸佔他方父母的奶粉。內地每一位父母都應該效法趙連海「對付官」,群起推翻中國政權才對。因為來港走私奶粉就是「民反民、人鬥人」啊!這點足見鄭家富自相矛盾。
由道德層面看,有些人總把來港的大陸人描述成一班傻呼呼的、被人利用的群眾。所以我們應把矛頭直指主犯,例如政府官員,而不是弱勢社群。這點也說不通。因為我們似乎沒有經驗證據,把有知識、有財富、有能力去跨境消費和搶購貨品的人,當成是白痴和一群不了解自己正在做什麼的無知小孩。這種想法不當地淡化了主動來港的人的道德責任。
反駁二:曲解「市場」的功能與「自由市場」的意義
「自由巿場」不是無條件的。我們不能只顧及「巿場」,而放棄人的「自由」、「幸福」、「尊嚴」等等有價值的事。倘若缺乏公正制度、誠實互信、資訊流通,人身自由,行動自由等等條件,那麼自由巿場便會失效,甚至被濫用。現在內地人的數量太多,排斥了港人進入巿場的自由,就是自由巿場失效的例子。
鄭家富要求香港父母接受「奶粉配額制」,惡化了市場失衡。這是一種腐敗巿場的心態。因為縱容這種不公正的「巿場」,將會欺凌港人的尊嚴。最終的結果是導致人服從巿場,而不是巿場服務人。
請別忘記,我們創造市場,是為了能夠過更美好的生活,讓人可以各自追求理想和幸福。市場是工具,不是目的。如果市場損害或侵犯我們的自由,那麼我們便有權要求市場更正。我們才是主人,市場只是狗。
反駁三:混淆「包容」和「包庇」
「包容」和「包庇」是有分別的。如果有人一時不小心,排隊打尖,我們包容一下,提醒對方排隊,不再追究。這算是包容。
但現在太多大陸人來港造成混亂,已經造成社會問題。例如有很多香港母親,跑了十多間藥房也買不到奶粉;又例如自由行令商業區排斥本地文化,只剩下珠寶金飾店、藥房、大型電器店等等,不是一句包容就可以解決。如果港人啞忍這些混亂,其實算是包庇,亦是懦弱的表現。
要求七百萬人包庇十三億人,這是一種過分的道德要求。把超道德義務加諸於七百萬香港人身上,要求七百萬普通市民與鄭家富一樣「犧生小我完成大我」,這絕不是一種理性和務實的想法,甚至可以說是不人道。如果鄭家富真的那麼想救國內嬰兒,他或許可以效法陳雲教授,寫信給國際社會,要求人道援助。
鄭家富身為政圏人士,絕不會不明白在現存政制下,巿民的聲音無從上達。哪邊是雞蛋,哪邊是高牆?鄭家富絕對需要分清楚。身為政界人士,他的職責就是監督政府,而不是無理地指責市民。但鄭家富竟然在報紙和電台冤枉巿民的義舉是「民反民」甚至是「人鬥人」,之後更扭曲巿民舉報走私賊違犯香港法例地鐵附例是「行私刑」。究竟是誰人在「對付民」,而沒有將把矛「對付官」,相信港人已經心中有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