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載於:弘曦FB PAGE)
香港大學學生會二零一三年周年大選候選內閣煥薪、學苑、校園電視及普選評議員候選人:
本年度學生會周年大選爭議持續不斷。其根源在於去年大除夕,選委會未曾知會同學,神祕張貼告示,即日終止參選人提名期,禠奪同學參選權。隨後的評議會會議推翻原選委會決定,重訂提名最後限期為1月7日,各候選人才有機會參與大選。至今評議會仍未解決選委會鬧雙胞之問題。
大選無選舉監察官 公平公正公開成疑
一場合憲的選舉,須有選舉監察官確保選舉公平丶公正丶公開。幹事會現強推全民投票委任周年大選選舉監察官、選舉主任,而全民投票期(2月5日至2月7日)與周年大選投票日(2月5日至2月8日)重疊。換言之,周年大選無第三方監察,票箱無人檢查,既不合憲,亦難防造票等舞弊。
另外,兩名以往曾出任選舉監察官的鄧喜添先生及楊愛蓮女士已於上週五(2月1日)致函譚振聲,表示因評議會未有就大選安排作出決定,故此不適合出任此職。除非評議會再召會處理,否則無論如何也不會有選舉監察官,所謂選舉實屬違憲無效。
選舉違憲無效 理應杯葛重辦
目前大選本身合法性備受質疑,甚至演變成學生會的憲制危機。基於程序公義及選舉應受監察以保公平丶公正丶公開之原則下,弘曦謹在此呼籲一眾候選人:
一.杯葛違憲無效之大選(2月5日至2月8日)
二.促請重辦大選,重新委任唯一合法之大選委員會
三.要求陳冠康會長丶譚振聲主席及常務秘書柯文俊撤回失實陳述
弘曦懇請煥薪,學苑,校園電視及普選評議員候選人一同聯署此公開信,還同學一場公平丶公正丶公開及有競爭之選舉,讓同學選出心目中的候選人,服務同學。杯葛現行選舉,重辦大選,實現君子之爭,方為真正以程序公義為念,以港大同學為念之舉。
弘曦
香港大學學生會二零一三年度幹事會候選內閣
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