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載於:http://elendchow.blogspot.hk/2013/02/blog-post.html)
近日,奶粉成為兵家必爭之物,得奶粉得天下。中國人,民以食為天,搶購奶粉,足見中國人對食的要求。表面上是為了生存,但是,搶奶背後,卻暗示深圳河以北的大陸人,真是不一個不會吸取歷史教訓,不尊重法律的民族!
為何大陸人要來香港搶購奶粉?原因簡單,就是大陸滿街假貨,缺乏信心!但是,只有大陸人怕假貨?又為何好像唯獨大陸人到香港買奶粉?難道別國沒有假貨?難道只有大陸人才生產假貨、假食物、劣質食品?
數百年前的歐洲,當時的民眾,與現在的大陸人處境差不多。市場上充滿大量劣質食品和假貨。1820年,德國人Friedrich Accum撰寫了 A Treatise on Adulterations of Food and Culinary Poisons 一書,人們如夢初醒般,開始真正了解食物中的有毒物質和添加劑,亦開始有系統地確立食品安全法例。
時光倒流300年,大家知道,當年的歐洲人吃什麼嗎?紅酒、茶葉、咖啡、麵包、香料,只要你想得出,都有劣貨假貨。平民化食品有劣貨假貨,就連高級食材香料,如番紅花,14世紀的紐倫堡,滿街都是假貨。如果再說遠一點,古羅馬時期的葡萄酒,最經典是加入鉛,間接導致羅馬的衰亡。
那麼,為什麼現在的歐洲,假貨劣貨近乎絕蹟?只能說,歐洲人良心發現,以葡萄酒為例,早在802年,查理曼大帝已頒布打擊假酒的法律,到了14,15世紀,歐洲各地相繼有葡萄酒法。定立法律和制度之外,又成立同業工會,另外,又有嚴格的產地制度(原產地名稱保護),例如法國AOC,意大利DOC,歐盟的PDO。葡萄酒以外,經典例子就要提提1266年,英格蘭亨利三世的,嚴格規管麵包的重量、成份、價格等。而幾百年前的普魯士亦有法律嚴懲造假者,永久不能從事該行業!
歐洲人有這樣的制度,為何大陸沒有? 200-300年前的歐洲人,每天就是食有毒食品長大,情況同現在的大陸差不多,為何歐洲人能改變,大陸人不能?歐洲人定立法律,大家嚴守這個遊戲。而大陸,難道沒有法律嗎?中共也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員會,由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領導,他說過:攻堅克難,深入持久推進食品安全,重點整治。上月底還開會,有用嗎?
此刻,我想起一些與法律有關的詞語:徇私枉法、有法不依、目無王法、法外開恩、欺公罔法等等!有毒食品、劣質食品,可用法律規管,但當一個民族,不守法,法又有何用?這個民族,真是不守法嗎?就算是守,究竟守一個怎樣的法?大家去找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