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發聲明回應特首律師信 新聞自由恐被侵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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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傳媒工作者兼信報特約評論員練乙錚上星期發表題為〈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的評論文章,特首梁振英認為有關言論捕風捉影,有緋謗之嫌,因此分別向信報及練乙錚發律師信。梁振英此舉,實令筆者不寒而慄。

筆者認為梁振英不必大費周章,發律師信以扼殺評論員的言論自由。香港記者協會榮譽秘書盧曼思表示:「練乙錚以評論員身份分析事件,梁振英都要發律師信,是否扼殺表達自由?他這樣做令人好擔心,亦感遺憾」。根據「無國界記者」所公佈香港的新聞自由「急劇惡化」,排名從34位下降至54位,新聞自由已面臨岌岌可危的局面。當新聞自由這座城堡已難以支撐時,我們一直重視的言論自由等的核心價值亦有機會被侵蝕,多元的聲音及珍貴的言論自由在政府高度介入下將受到壓逼。另外,令筆者詫異的是,當選前梁振英強調會抱著虛懷若谷的心態,虛心聆聽,當選後他連一點聲音及意見都不願意聆聽及接受,可見其器量狹小。

 

傳媒天職不容忽視

政治與傳媒其實是唇齒相依,並行不悖。若政府在施政上朝秦暮楚,所推出的政策成效不彰,傳媒便有責任報導及作出批評,提供渠道予廣大市民了解施政上的不足,督促在位者,力臻完美。或者當官商勾結的醜聞東窗事發,傳媒更是扮演重要的角色,監察政府。但若政府處處為難傳媒工作者,以各色各樣的手段來堵塞,甚至扼殺言論空間,窒礙評論員發表個人言論,最終只會令他們噤若寒蟬。而梁振英針對一篇評論而大費周章發律師信,此舉無疑是打壓新聞自由,令人憂慮是仿傚新加坡的高壓管治,更令筆者不禁聯想極權主義中政府以不同手段企圖控制及壟斷大眾傳媒,扭曲事實。

 

結語

《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九條: 「人人有主張及發表自由之權,此項權利包括保持主張而不受干涉之自由,及經由任何方法不分國界以尋求、接收並傳播消息意見之自由。」香港傳媒,評論員,以至每一位市民都有權用每雙手,每張口發表自己的意見立場,議事論事,讓自由吹拂每一個人的心靈,讓香港這彈丸之地仍能捍衛言論自由,百花齊放。

作者:港大政政

港大政政
香港大學學生會社會科學學會政治及公共行政學會(港大政政),英文名稱:Politics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Association SSS HKUSU (PPAA) ,成立於1973年,香港首個專注關注時政的學生組織,致力於提高學生以及市民大眾的時事觸覺及對相關議題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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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資訊

ID: 30996
Date: 2013-02-10 00:23:03
Generated at: 2021-07-07 11:01:14
Permalink: https://www.vjmedia.com.hk/articles/2013/02/10/30996/信報發聲明回應特首律師信 新聞自由恐被侵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