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物徵費意義大 勿未打先輸

(原載於:2013年2月19日香港經濟日報地球之友網站,插圖為本報所加)

(photo via cc Flcikr user Chiara Marra)

 

陳智思先生,請慎言!

談陳先生之前,忽然想起某環保署高官的深情對話。他說:「過往講垃圾管理,都是台灣、內地城市來香港取經,學我們如何興建堆填區的『垃圾處理設施』(waste treatment)。現在,人家觀念走在我們前面,講『資源管理』(waste management),倒過來是我們要去學人。」說着說着,官員以「無地自容」來總結香港落後的垃圾政策。

香港環保部門的核心技能,是強於以技術、工程去「處理垃圾」,所以搞廢物轉運站、起國際級的堆填區,甚至是蓋超級焚化爐,都可以做得妥貼。然而,遇上垃圾增長速度飛快,只顧起更多的處理設施顯然並非上策,惟有找對問題焦點,側重源頭減廢、扭轉過度消費的生活模式方為正道。

道理應該不難理解,奈何在環保部門解決問題的「工具箱」中,「消滅垃圾」的專業技術工具多的是,但要找出一把能「避免製造垃圾」的士巴拿、鎚仔,卻有點難;要轉變揮霍型的生活形態,就更缺板斧,所以我們始終跨越不到「資源管理」的層次。也因此,香港才會有蓋上3座超級堆填區,便以為可以一了百了的美麗的誤會。

 

垃圾耗公帑 非免費午餐

不是說政府沒有反省。回歸之後,董建華委派由政務局局長主持的「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率先就「固體廢物管理」制定第一份的策略方向及方針。委員會2005年發表的報告便提出7項關鍵提議,當中包括「政府應立法直接徵收都市固體廢物處理費,鼓勵家庭住戶及商界減少廢物量。」同年,廖秀冬推出《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2005-2014)》,貫徹了上述委員會的建議,訂出2008年拋出廢物收費草案的時限。廖秀冬說得明白:棄置垃圾並非免費午餐,政府每年要耗用12億公帑埋單找數。而實施廢物收費「是改變行為模式的直接工具」,讓市民重新思考對消費及棄置廢物的習慣,並深刻意識這種生活模式對環境造成的不良影響。

文件最後歸結,廢物收費、生產者責任計劃及堆填區棄置禁令等政策工具,是成功推動廢物管理策略的主要推手。

人去茶涼。大綱寫得再有節有理也沒用,換了特首和環境局局長,減廢的茶便變了味,2008年的草案承諾也告落空。接下來,政府對待廢物收費政策的做法,是一而再的研究和諮詢。早前一次,是2012年1月提出的「可持續的廢物管理進一步減少廢物方案:廢物收費是否可行?公眾諮詢」,接着是前陣子環境局又把諮詢的責任,交回可持續發展委員會。

我們似乎在玩傳波遊戲。盡管可持續發展委 員會的江湖地位已不復當年,但想當年,它卻是個高層次的策略制定組織,所提的減廢建議應該夠分量,而且獲得環境決策局的認同。怎麼政府轉了兩輪莊家,便荒 腔走板?明明理所當然的政策,好應該早就進入立法、推行的階段,現在卻掉入諮詢再諮詢的漩渦。諷刺的是,當年提出徵費的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今天變身諮詢機構,而皮球就這樣傳了8個年頭。我在想,待委員會整理及向環境局提交諮詢結果時,環境局又是否要開展另一輪的諮詢。

 

諮詢再諮詢 變傳波遊戲

委員會的諮詢會議本周四才開展,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主席陳智思上月便急不及待向兩份報章表示擔心徵費的可行性:「……(收費)會否衍生隨街掉垃圾的問題,又或者指定收費垃圾袋會否被偽冒等等。」(1月14日《香港經濟日報》),然後再補一句:「諮詢結果可能是不可行。」

是,外地實施廢物收費,遇過非法棄置,冒用收費袋等情況,但人家明白該政策的重要性,於是把問題一一克服。陳先生若果熟書,並且留意廢物收費的來龍去脈及其戰略意義,便不應給人預先打退堂鼓的印象。

聽過另一位環保署高官的告白,明言上屆政府在廢物政策上不負責任,沒有推出該推的廢物政策,令垃圾危機迫在眉睫,是虧欠了香港人。對於廢物危機,我不是說政府沒有反省,而是反省不夠深刻,也沒有作出積極回應。政府沒有,那麼陳智思先生,你能嗎?

 

作者:香港地球之友

香港地球之友
香港地球之友於1983年註冊成為慈善團體,是本地主要的環保團體之一。我們會透過推動政府、企業和公眾,共建可持續發展的環保政策、營商方式和生活形態,以保護香港及鄰近地區的環境。我們現有超過一萬二千名個人會員及五十一間企業伙伴──Earth Part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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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資訊

ID: 31771
Date: 2013-02-19 23:55:49
Generated at: 2021-07-07 13:01:47
Permalink: https://www.vjmedia.com.hk/articles/2013/02/19/31771/廢物徵費意義大 勿未打先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