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載於:思兼神社)
思兼本以為只有梁美芬才會說出中學生不應談戀愛,大學才應該談性的保守思想。但Shadow兄行文中每每隱喻的處女情結,實在令晚生吃不消。
闢誤一、請尊重女生所允諾的每一次性
文中將貞操奉為神壇上所應該供奉的品德,將獻出了第一次性說成降低了底線,「經驗十足」的熟女看成是不純潔,邪淫的女生,這侮辱了女生的愛。
思兼不知道如何才叫做「奪走」貞操,理論上奪走只有一個方法:就是強姦。女生那刻認為組爸是值得愛的人,情到濃時,脫下吊帶,肉帛相見,究竟是誰奪走誰了?男生若是欺騙了女生的感情,那是他的心術不正。奉獻了自己的身體,無論那是第一次,還是第三四五六次,那刻的愛都總是真摯的,每一次性都同樣重要,而非只是說甚麽把「處女」給了他 —— 這當中的問題在於欺騙感情,而非騙走貞操;難道其他非A0被騙了,就沒有甚麽所謂嗎?
闢誤二、成人身份證下的成人身份
思兼有時候懷疑在香港這個保守社會,究竟幾多歲才可以稱作成年人。
中學生不應談戀愛,雖然不算太同意,但公開試在前或許還能說得通。進了大學,拿了成人身份證,當你可以進戲院看三級片的時候,思兼卻突然想不通為甚麼大學生有性就該大驚小怪。也許大學生不應談戀愛,未買樓不應該接吻,未結婚不應該無媒苟合,將這些大大小小的經濟包袱鑲在性與愛的試探之中,究竟居心何在?有性生活從不代表你底線低、做壞事 —— 除非你現在跟我說性本有罪,要將不貞之女點天燈浸豬籠。
大學生既不是聖人,為性情中人亦未嘗不妥。每一次愛都搏盡,做人才來得轟烈。Com’on James。既然拿了成人身份證,為何又不肯長大呢?若性與愛是人生必經的階段,為何又要潔身才能自愛?
闢誤三、惟女生與小人不可有性?
思兼嘗試以語言學的方法,來解構一下這篇文裡面蘊含的性別定型:
文中以以下詞語分別修飾男性、女性及其當中的關係:
男性:
獸父、豺狼、兇險、如狼似虎、猖狂、饑不擇食、經驗老到、駕輕就熟、「趙完鬆」、食無赦、放縱淫亂;
女性:
迷途小綿羊、「從心靈到肉體都仍然是純潔、無邪的」、小龍女、獵物、神聖不可侵犯、瀕臨絕種、亭亭玉立、「七分姿色,三分咩都吾識」、佳麗;
兩個人之間的性關係:
芸芸眾男的洗禮、互相捕獵,吞食,遺棄,再捕獵、進犯、趕盡殺絕、狩獵、「一些甜言蜜語,加一些物質利誘,再加一些個人本錢,就足以令一個剛投入大學的女生臥在床上。」、泥足深陷、錯誤地獻出了…貞操。
分析雖然粗淺,但仍可以清楚地看到:女生由始至終都被塑造成為一個無知天真傻的,毫無性需要的人。每每是因為男性的引誘而墮進了漩渦,然後就墮落於風塵之中,錯誤地走過了自己的一生。文章中有意無意地忽略了女性也有主動出擊的可能性(不過也許這些人就不止不是潔身自愛,而是自甘墮落,根據此文的邏輯的話。)
思兼想表達的是,請別再把女生當作是毫無慾望的人。現代女生擁有慾望本應無罪。最麻煩的是當我們不想說,不敢說,不願說如何愛的時候,女生總是在被欺騙感情之後才恍然大誤。當初中性教育只是教切面圖,墮胎的影片只讓女生看(而造成這的很大機會是男生)的時候,我們是否將太多的自我保護的責任,以及禁慾的教條捆在女性身上?又教得我們太少如何愛,如何保護別人?
You should not teach women not to be raped – but educate men not to rape. 欺騙感情也是同樣,愛人本身人之常情;為何因為幾個仆街,卻要令女生連愛的權利都沒有,而要所謂「潔身自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