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億八千萬提升教學質素成效

另一個可笑的地方是,受助學生須在海外知名大學修讀英語或幼兒教育,後者是師資培訓課程,尚且說得過去,但不是讀英語的就適合當教師、提升學生英語水平吧?如何保證這班「精英」一定懂教書?就算這班人真的勝任教書的工作,但獎學金只規定他們回來教書兩年,這些資優生甘心在如此不堪的教育界長待嗎?魚過塘才會肥是常識吧?要提升師資,何不花錢在本地教育機構?協助教院升格為大學,投放更多資源培訓專業的老師,不是更乎合政府的「產業效益」嗎?我很難想像這個短視的政府會願意讓在oxford讀英文的人才回來中小學或幼稚園教學生Shakespeare囉!(我已經不期望這個政府理解何謂教育的真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