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實行高額累進物業稅

(原載於2013年3月1日《成報》「海納百川」中的「橫眉青鋒」專欄。感謝作者投稿,及《成報》同意轉載。插圖為本報所加)

「海鑽.天賦海灣」外觀(地產小子攝)

 

每年了無新意的財政預算案公布前後,社會焦點大多集中於「派糖」等小恩小惠之上,甚少觸及稅制改革的問題。稅制改革涉及面廣,一下子大改的確不容易。不過,如能從一些明顯極度不公平的現有稅種入手,則較易取得大多數人支持,高額物業累進稅即為其一。

物業稅是從物業的出租收入而來,現時的徵收稅率為出租收入減去不能追回的租金、業主繳付的差餉、修葺及支出的標準免稅額後的15%。業主從租金收入中拿出一部分繳交物業稅是應該的。可是,當社會上一小部分人和財團,每月坐擁數以十萬元計、百萬元計,甚至以億元計的租金收入,卻和一般只有數千至萬多元租金收入的小業主一樣繳交相同稅率的物業稅時,試問公平何在?

 

不過,問題還不止於稅率公平與否那麼簡單,還有政府如何通過合理稅收以導引經濟健康發展。由於地價、樓價、舗價等不正常地飆升,各類物業的租金也水漲船高。中小企、小店艱苦經營之下,租金卻吞噬了大部分利潤。較具規模的企業,也會因利之所在,將所得的利潤,多投於物業的買賣和出租。整個營商環境因而丕變為以物業升值和租金收入的「食利」導向,而非創新的、勤奮的「創利」導向。這不但嚴重打擊社會民生,更長遠地削弱香港的競爭力。試問世界上哪一個經濟體是主要以本地物業升值和租金收入來提升國際競爭力的?

如政府有決心解決高樓價、高租金、地產獨大、經濟單一等深層次矛盾問題,單靠所謂「辣招」來提高買賣物業成本是遠不足夠的,必須從高得不合理的物業回報下手,超高租金收入應是重點打擊對象,而且稅率一定要高。例如:每月數千元租金收入的只抽少許甚至不抽稅;每年超過一百萬元租金收入的,抽五、六成稅;超過一千萬元租金收入的,就抽九成甚至更高的稅。

 

如真的這樣實行,從物業取得的食利行為就難如現時般豬籠入水,搶買物業、瘋狂加租的動力將大減,地價、樓價、舗價,以及各種物業的租金都會下跌甚至大跌,小店小企會有更大生存空間,整個社會的謀生和居住壓力亦可減輕,香港經濟也就更有機會從地產的綁架中解放和轉型。

實施高額累進物業稅對整體社會大大有利,可惜最大的問題是:相信政府在既得巨利者面前,會寧願香港永遠被綁架,也絕對不會實施。

 

作者:楊漢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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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資訊

ID: 32870
Date: 2013-03-04 21:01:04
Generated at: 2021-07-07 13:04:48
Permalink: https://www.vjmedia.com.hk/articles/2013/03/04/32870/應實行高額累進物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