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十二月,筆者與眾多音樂人在中環百子里公園舉行了一場名為「輔仁樂友社聚音會:2013冬」的音樂聚會。除了筆者的團隊Arnold Fang & Storytellers之外,還邀請了另外五個表演單位來演出。當中涉獵到的除了流行音樂外,也包括中樂和Ukulele演出的輕音樂等。兩個半小時的演出,觀眾來來往往之際,帶來了近百的觀賞人次。
我們之所以選擇在這個相對隱蔽的公園演出,其實來自去年的一次意外。當時,筆者的團隊正打算在中環的另一個戶外地點進行一場游擊性質的公演。但因為本來選定的場地有其他人使用,所以退到百子里公園。豈料塞翁失馬,效果異常的好,因此我們今年不但再接再厲,還把它介紹給其他的表演者。目的是秉承這地方作為清末「輔仁文社」舊址的本質。我們也希望做到「以樂會友, 以友輔仁」的精神1,締造一個新的城市風景。

把音樂和城市風景連在一起,其實也不能不說到自己在日本的一段經歷。這一點,不約而同跟成立輔仁文社和它後來演變成的興中會的清末知識分子有點相似呢。
到日本唸一個(還未唸完的)博士,得到的當然有知識和見聞,但這對於筆者的音樂生命也帶來的很大的衝擊。三年前,筆者在原宿表參道開始了《冬密語》的創作。首先是文章,繼而是音樂作品。沒想到,這留日副產品是仍然的在支配我如何看待音樂。
《冬密語》是一個因應季節和地點而產生的創作。在什麼時節,看見什麼風景,腦裡就出現了什麼意念,繼而產生什麼文字。當決定把文字譜上音符的時候, 腦裡又重新回到本來路過的那個地點,那個時空,去想像相襯的應該是怎麼的聲音。 自此之後,音樂創作就好像用手機拍照一樣,每首作品就如一張照片,全部印上了時間和地點的標記
讀者大概不會想到,這個音樂上的時鐘和GPS對筆者的影響是何其的深遠。創作完成之後,很自然的一個深化,就是去找尋能夠配合作品的理想演出時間和地點。

要堂堂正正的發表作品,當然是找一個室內的場館,好像「演唱會」一樣的做一場聲靚、燈光閃閃令的表演,皆大歡喜。然而,如果說到藝術上的理想,就要堅持令作品能在心目中的那幅畫面發表,才算是完成整套動作。但是,當選定的發表地點是任何非一般的表演場地,過程必然滲入種種的複雜,而這種複雜並不是常人所容易理解。
首先,要在創作人的獨斷與表演團隊之間的見解之間取得共識已經十分困難。對筆者來說,寫歌是一件相當個人 化的事情。然而,演出則是一個群體的活動。寫歌的過程中走過的那一段路(包括用兩條腿和一條心來走的路),並不是團友們所經歷過的。一旦因為這些「創作地 標」而選擇在一些「非一般」的場地、場合發表,其實必須好好溝通,並取得團隊的理解。在任何地方工作過,都會明白這是何等需要時間和技巧的一回事,筆者也不累贅了。
其次,選定的場地本身亦會有相當的限制。同場有其他使用者甚至是居民嗎?音樂的表演會跟他們的活 動構成衝突嗎? 有什麼成文或不成文的規則嗎?又有人會來執行這些規則嗎? 每當想到、遇到這些限制,其實打退堂鼓的人不計其數。2012年筆者在銅鑼灣購物區路上唱時遇到警察,也是二話不說的離開。
然而,相信除了輕言放棄之外,還有其他處理辦法。技術上的調校,有助克服這些限制帶來的問題。
「輔仁樂友社」聚音會當日演出看似非常順利,但那是下午3:30開演之後的事情。開演前的試音階段,其實先後有管理公司的職員和警察來介入。管理公司的職員指,我們「極可能」會被投訴,而隨後而來的警察則說是接到投訴而來。一如既往,我負責與警方交談,並交出身分證。
不過,與之前在銅鑼灣不同,這次我們拒絕中止演出,就連「不使用擴音器」的要求也不應承。筆者只是給警察信心的保證:之後的演出,無論是音樂的質素還是聲浪的分貝,也必不會令附近的居民投訴。警察不知怎的,竟然相信了,在取得聯絡電話之後離開。
警察離開之後,筆者首先勸喻在場的不同表演單位不要同時試音,以免令聲音變得嘈雜。然後,筆者先請其中一個人數較少的表演單位使用擴音器試演,音量由小開始慢慢推大,再加入其他樂器,目的是找到一個「過得自己,過得別人」的聲浪水平。這方面我們算是做到了。但當然,如果演出樂手的演出水平過度參差,不悅耳的聲音 同樣會惹來投訴。因此,很慶幸這次參與的表演者都能做到相當高水準的演出,並有義務的技術人員從旁協助。
用音樂來豐富城市風景,會是筆者今後作為一個藝術工作者的重要課題。筆者會通過推動「輔仁樂友社」向這個目標進發。相信參與的不只在於幕前演出方面,更包括物色有趣的場地、適合的表演者,並學會如何在規管上、技術上令這些比較特殊的表演變得可行。當然,工作還包括把這些演出介紹給廣大市民,希望在看這篇文章的讀 者將來都有機會參與「輔仁樂」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