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rek Chi Wai Yung 攝)
劉進圖事件果真是一石激起千重浪,星期日的反暴力行動有多達萬人參加,收集的簽名亦多達三萬多個。筆者關心此事,卻無意去以遊行或簽名表達訴求。我想問的是:以簽名、遊行、集會表達訴求的社運方式,仍適用於此時此刻的香港嗎?
簽名、遊行、集會等行動,與其是說已表達了訴求,倒不如說是一個心理安慰機制:我有簽下名,有站出來、有「用汗踏出我的意願」,有「用實際行動表達我對新聞自由是何其渴望」。我不是已經為民主、自由作出了最清晰的行動表達了嗎?帶著自我感覺良好的感動,星期一一到,大家從回生活正軌:你有你的生活、我有的的忙碌,天真地以為自己為民主作出了微小的一分力…
香港人們,別太傻太天真,中共就是看準香港人的弱點:簽名、遊行、集會就已經是談判的最大籌碼,接下來的,只是更多次的簽名、遊行、集會。這幾下板斧,算得是什麼?林鄭月娥都講明,這些遊行、集會只是小兒科,已不足中央為懼。
君不見烏克蘭爭取民主的決心會在香港出現,皆因港人根本缺乏為自由賭上一切的一種覺悟-你叫我簽個名,提起筆就可以了;叫我去遊行?就當是星期六、日的週末活動吧。你要我罷課罷工?等等,我要搵食供樓的,我仔女要懂十八般武藝,將來能講能寫能讀能聽能唱能跳,誰會因為民主自由這些離我十萬八千里遠的「小爬蟲」問題和你發瘋?你要我暴力抗爭?等等,我有家室、自己是專業人士、被留案底不是很沒有面子嗎?我為何為民主自由要我在街邊扯鐵馬、被噴胡椒噴霧、人身安全更受威脅呢?結果投鼠忌器,就被對方抓住弱點,狠狠的被踐踏-這就是我們所愛的香港。
筆者沒有去簽名、遊行、集會,並非對事件漠不關心。筆者想提出的是,遊行之後,究竟我們可以如何捍衛這片我們所珍惜的地土及其自由?已經有更多人察覺到了:穿過黑衫、戴過藍絲帶、感覺型棍完了,也就完了。所謂的訴求已表達只是讓自己感覺良好一點而已。若看官你有願意為自由賭上一切的覺悟,那請好好想一想:如終有一天要為爭取民主無限罷工罷課、逼使中央就範,你又會否願意付出至此?甚至個人利益虧損也在所不惜?沒有的話,就請繼續簽名、遊行、集會,完成你個人以為終有一天會實現的民主使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