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的確不在書桌,你們還不明白嗎?
窮人是否應該有提高生活質素的權利?是否有要求使用「非必需品」/「奢侈品」的權利?有。既然人生而為平等,當然每個人都有這樣的權利。我想帶出的問題是,到底他們這樣的權利,是否應該由政府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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