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19年10月10日,在周恩來等人的組織下,天津各界群眾四五萬人在南開操場舉行共和紀念會,會後舉行聲勢浩大的示威游行,並包圍了警察廳。
最近因為人大對普選落閘,引發起學界發起罷課,學聯指有十多間大專院校已表明會參與罷課。早前已有部分院校發表指校方會尊重師生在罷課一事上的決定,但當中亦有學校重申會按既有政策處理,即若有學生缺課達到某個比率則不能參與考試或當曠課處理。
此等大專院校的回應立即引來批評,有人指學校應支持學生關心社會運動,不應以政策阻止學生參與罷課,更有人指校方的回應「欠缺人情味」。
看到人們對校方這樣的批評,不禁令我想起兩年前因國民教育而引起的罷課。
當年的罷課運動於九月初發起,那時的我已是大專生,對中學的罷課情況不太了解,但身邊的「大學同學」卻令我對該次罷課運動感到非常疑惑。當時身邊有很多人會問:「你今天要不要去罷課?」有很多人拒絕罷課的原因令我覺得很有趣,例如「不去了,下午有課」、「那個教授要take attendance,不能走堂」等。最奇怪的是我知道有很多其他院校的學生都去參與罷課了,但他們其實仍未開學(有部分大專院校九月中才開始上課)。
到底罷課是甚麼意思呢?不就是因為有課才能罷嗎?竟然有人本身無課而去罷課,又有人因為有課而不罷課,當時我校更有多名教授於罷課當日指因為知道學生要去罷課,所以當天的課堂提早結束。

周恩來起草的《天津中等以上男女學校學生短期停課宣言書》,揭露了反動政府鎮壓群眾愛國運動的罪行,並宣布罷課三天。
今年的罷課,不知道是否吸取了兩年前的經驗,加上是由大專生主導,所以將罷課日期定為九月二十二日(相信大部分院校都開學了)。但同樣地,打算罷課的同學們似乎仍未了解選擇參與罷課所需承擔的後果。
準時上課本為學生的基本責任,當然,關心香港社會亦為香港人的責任,所以學生們在清楚了解過事情始末後,為著香港的前途而去罷課是非常值的尊重和欣賞的,但這不代表全世界的規矩都要為此而改變。早在入學之初(或選修科目之前),同學已經知道如果缺課的後果,但在為了香港前途而抗命的一刻,同學才意識到這個「切膚之痛」,然後憤然指責校方無人情味,希望校方容許「合法罷課」。
如果校方容許「合法罷課」又會有何影響呢?更甚的是課堂的老師應該如何處理那「被罷的課」呢?應該如常上課,還是取消課堂呢?這是公平的問題。班上並非每個同學都希望罷課,加上班上除了香港學生外,還有機會有內地或外地生,他們不一定希望罷課,亦不一定同意罷課背後的政治動機。如果在得到全班同學同意之前,老師私下決定取消課堂,會令希望上課的同學失去機會,上課的日子減少了,往後的課程就更緊張,甚或會「騎刧」了不想罷課同學的意願。此外,如果校方容許合法罷課,不把罷課當日缺課的同學算作缺席,這亦對有出席的同學造成不公平,甚至有同學藉此機會「走堂」。
當然,以上所說的不公平,對於很多正為香港前途而擔憂的同學來說只是小事一樁。去年我校舉辦過多場有關政改的討論或講座,都是在上課時間舉行的,同學都是在衡量輕重後,決定「走堂」去參與。如果大家認為香港的前途如此重要,又怎會為了缺席一兩堂課的缺席率而動搖呢?如果要校方為了罷課而更改政策,你們跟那些明明犯了法,被抓後卻高呼政治迫害的人有何分別?

1920年1月29日,為抗議北洋政府逮捕學生、查封學生聯合會,周恩來等率領數千名學生前往直隸省公署請願,遭到血腥鎮壓,周恩來等當場被捕。圖為天津各界代表迎接被捕代表出獄,第四排右二為周恩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