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請你準備解散立法會!

建制派近期的論調只有強調超過一半市民希望「袋住先」,泛民不應否決。連梁振英記者會出來回應,也是類似的立場而已。但事實上,根據《基本法》第五十條,「…立法會拒絕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行政長官可解散立法會。」只要梁振英認為政改方案是「重要法案」,而且民意支持袋住先,梁振英根本不應要求泛民轉軚,而是應該盡快讓議案被否決,將責任徹底歸究失靈的立法會,宣布解散並重選立法會。這次重選,將會是基本法所認可、徹頭徹尾的「公投」,決定是特首對還是否決議案的立法會議員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