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想了很久,怕她生氣,怕她不滿,怕她麻煩。但要做應做的事怎能被人牽制?我在群組中把她的約推了。說來不了。
她公開地說沒所謂,私下又給我whatsapp留言。我不想看。
未有事先把她封鎖是我的不智,然而時到如今,我仍有權利整條訊息不看便刪除──反正我知道她要說甚麼。
──即使她斷定我一定要看。
──雖則我還是看了才刪除。果然如我所想的一大段「以理服人」。說到尾,還不是想我如她所願,最後再補多一句「沒所謂」?
平時我找她十之八九「已讀不回」。到今天怎麼她突然懂得打字?
何時開始種種社交網絡媒體有一種壓力:寫明你何時讀到甚麼?Facebook message更加兇狠,寫明何年何月何時何分「看過」。
一個人決心不看,就算你把東西放在他面前,強行如《發條橙》般把他的雙眼撐開,他也可以選擇不把雙眼對焦。
誰敢誰說一定「看過」?
有些事,不能強加在別人身上。
例如期望。
例如壓力。
我就是不想理會她。
約定的那天過後,她群組中說見到出席者有多開心,大家真有心。約定下次。
我默默地中了幾條言中的刺。拔起。微慍。
愛有很多種,我是愛她的。
我不願反擊傷害她,但同時不願被人無止境地明裏暗裏踐踏,也真真討厭明裏說的沒所謂,實質拉到暗角狂毆,然後臨走給我一枝藥酒。
想了又想,想了又想,總於放開了。她怎樣想我,我不管。她有沒有如我對她一樣的好,我很清楚。
留了一條facebook狀況,同時不再「追蹤」她的近況。
我隱約地說了不要再逼我。我的決定自己拿,我的路有權自己選擇。
識相的會看了就算,小器的大概會留言裝大方。
可惜她是後者。
右上方通知亮起她的紅,我把那項通知都刪除。
或者她以為我在公開的地方會看她寫甚麼。
我沒有。
至今沒有。以後都不會。
人死了心,好奇心可以降至零。
明知是屎,還要食?明知是她情緒失控,不能接受離開和失去而把情緒拋過來,還是雙手接住?
沒有興趣再理會這個女人的心情和感想。也不想再花時間和精力去討好一個人。
你以為我無情嗎?她是我女友?我始亂終棄?
「她」是一位比我年長三十年、一直尊敬的長輩,施加壓力要我做一些我不想做的事。長輩一直被人寵了接近六十年吧?受不了世界不依她的想法而行。
當然我有我理由,但人有不解釋便下決定的自由──雖然我真的解釋了,但人不如意時總會以為糾纏下去可以得償所願。
不會的。
意志薄弱的大概可以,深思熟悉後得出來的決定除非有新條件,否則不會推翻,而且會覺得很討厭。
這是自由的問題。
這是不應強加自己想法於別人的問題。
一詞記之: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