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戴耀廷副教授(副教授不是教授,港大跟從英式學院稱謂,非正教授的title不應是Prof.,近年來很多人弄錯,請緊記)的法治層次論啟發,小弟也根據他這兩年來的佔中運動發展,創一個「佔中層次論」,如有類同,實屬不幸。
1. 有佔可依 (existence of occupying)
自美國發生佔領華爾街以來,世界各地不斷出現佔領運動,掀起全球新一輪不合作運動的風潮。戴副教授受此影響,欲乘此勢爭取真普選,選址於作為香港政經中心的中環,提出「佔領中環」,呼應全球佔領運動,引起廣泛迴響。
2. 有佔不依 (non-reference to occupying)
跟全球佔領運動不同,佔領中環其實是「有香港特色的佔領」,商議式民主為先,直接行動為次,不是先佔領,再在佔領現場商討下一步行動,而是循序漸進地搞兩個商討日,參加者睇完readings,定出議題,再投票,有投票結果後再觀望一下,絕不會立刻進行佔領。
3. 以佔盜名 (deceiving with occupying)
當市民大眾質疑為何拖這麼久也還未有佔領,就拿商議式民主的高深理論出來做擋箭牌,反過來指責市民未有嘗試了解佔中的真正理念。這理念即佔中只是威脅,希望能施壓促成談判,並不是真正的佔領,所以人大常委否決被投票結果肯定的公民提名後舉行的「啟動」佔中儀式,也要和平理性合法,準時解散。
4. 以佔喪佔 (self-defeating occupying)
「佔中是為了不佔中」,所以近兩年來搞的大龍鳳,所消耗的士氣和資源,最後也不知是否會促使真正稱得上佔領的東西出現。而從機會成本的角度看,戴副教授感召了整個泛民一同加入討論佔中的籌組,佔用了民主陣營的大量資源和注意力,令香港失去了由其他支持民主普選的人提出、領導另一佔領行動的機會。用一個聲勢浩大但無所作為的佔中,扼殺更多佔領行動的可能,正是佔中的最高層次。
以上佔中層次論,跟戴副教授的法治層次論一樣,錯漏百出,粗疏非常,連英文也只是求其亂譯,稱不上真正的理論,所以笑笑就好──如果在看見萬千中學生被他的法治觀洗腦、民主陣營的士氣被他的佔中運動嚴重消耗下,你仍然笑得出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