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有朋友傳我一張照片,說某個香港活動的日本藝人原來曾經拍過GV。問我有沒有看過。我一向都不是GV的粉絲(對,公開場合怎會敢認自己是GV粉絲?比我清楚GV界的同志朋友多的是~菸)(對,現在什麼都加〔誤〕就可以了)。所以,沒有太多感覺。但朋友好像很興奮,說他「友直友諒友多聞」,又直又亮又粉紅,是一套好片云云。
再說一次,我是沒有看過的。
後來,就傳出原來他早就簽了經紀人,而經紀人也跟他解約的新聞了。
之後,同志的公關朋友Fun哥仔就對我說:「怎會那麼笨!上次他們經紀人帶他們三個來,我還說:『為什麼要帶著兩個那麼醜的。日本仔自己一個單飛也可以啦!』是我,就不會給他解約。現在每個人都愛小鮮肉。最緊要,首先找一個機會見記者。」
見記者?怎會有可能。香港的經紀人那有智慧去這樣做。
「很簡單,只要先認,再想一個說法為什麼拍。那就可以了。」公關朋友說。
現在那拍過GV的男生接受電話專訪,說是「被騙」。這個答案,就真的是最笨的回應。「應該公開呼籲找經紀人接收他好了,說被騙有什麼用?」公關朋友說。
對啊,現在網路世代,有話題總比沒話題好。現在他的事爆出了,爆紅了,就會即時利用了。而且,可以做的事太多了:
一、先找林日曦,再找毛記電視的東方昇和他拍一個簡單的六點半左右新聞報道,再請關懷愛滋幫忙,講述各種安全性行為的方法,回應他在片中的表演,也是有用套,非常安全。而東方昇又可以教所有觀眾,如何好好跟祖國含X,以便努力向上爬。
二、打電話給viu tv,再編一個《上癮》的類似劇本,搞一個高中開始的壁咚類hehe故事,來一個香港版同志劇。
三、立即book場,加一場個人表演,在高山劇場,以全裸monologue形式,討論身體政治連同香港人對GV反思和討論。再由文化人加網路評論抬轎,自然又可殺出一條血路。
現今世代,有危自有機,在網路,有人說好過沒人知。可憐的,是小林的兩個隊友,大概再做什麼都不會再令人多看一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