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教育,係澳門近年嘅熱話。報章上,成日都見到唔同人會講吓法規上制度上之後會完善,咩「促關注特殊兒童」。電視上又見咩咩學會協會講吓師資呀咁。每次睇完,究竟佢哋講緊嘅係特殊教育,定還是融合教育…老老豆豆,唔好講澳門,就算鄰近嘅香港,唔講一般市民,做教育嘅又有幾多識協助有需要嘅學生?香港制度上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分類,於有需要時會轉介到兒童精神科,由醫生於臨床/教育心理學家協助下作出診斷;每間學校定期都有教育心理學家到校。而澳門現時會由教青局評估,以個別學生需要(即所謂嘅弱項),作出教育安置;被評為有需要嘅,學校會收到按有需要學生人數嘅資助。兩者各有好壞之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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