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歡案——無辜者的無期徒刑
在此案中,除開追債人的侮辱,警察的置之不理更是作出激進之舉的關鍵因素之一。雖然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但警察無視被告人求助的行為沒有盡到保護公民人身安全的職責。(暫且排除涉黑追債團夥可能受警方保護的因素)一面倒的輿論,除開最樸素的正義感外,更是出於一種懼怕「我會成為下一個于歡嗎?」
複製這個網址並在你的 WordPress 網站貼上以嵌入內容
複製這段程式碼並在你的網站貼上以嵌入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