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蘇軾考DSE
佢細細個考試嗰陣,作左篇《刑賞忠厚之至論》,入面有個咁嘅例子︰話說以前有個大法官叫皋陶,佢判左個罪犯死刑,之後堯帝話大和解特赦個罪犯。咁皋陶又唔gur喎,咪剩剩雞捉佢返嚟判多次死刑囉,但又咁唔好彩畀堯帝知道,佢又行使特權赦免佢。如是者,皋陶定左三次罪,堯帝赦足三次罪。蘇軾就用呢個例子,論證刑賞重寬,寧縱勿枉。
複製這個網址並在你的 WordPress 網站貼上以嵌入內容
複製這段程式碼並在你的網站貼上以嵌入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