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犯有錯係毋庸置疑,但喺呢件事入面,所謂受害者本人根本冇定性過自己係受害者,而佢有關美好愛情嘅思考,亦遠遠超過用正義與否去討論性侵罪行。對受害者再加責難係錯,但每個人都要為自己人生負責任亦唔係錯。世間嘅兇險,愛情嘅不對等,係要靠自己半爬半摸去累積經驗,訴諸無知,甚至責怪第三者同埋學術論文唔預先提點自己都係不切實際,因為其他人都係以經一事,長一智嘅方式去換取成熟,成長係冇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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