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麗瑤性侵事件

 

香港運動員呂麗瑤揭發被教練性侵事件,引起社會關注。 我早前有幸參加大學校隊訓練,對教練與運動員間的互動略知一二。他們日常常有的肢體碰撞,例如按摩、動作示範等的確令身體接觸出現許多灰色地帶,也令年輕的運動員難以定義何謂「性侵犯」,直至受辱也蒙在鼓裡。此外,教練跟運動員之間的關係密切與互信度甚高(一如法律上的 “a relationship of trust and confidence”),原因是運動員的表現,即由訓練,參賽至復原都由教練主宰,塑造教練極具權威性的形象。在香港運動員的精英制下,獎項對他們的發展非常重要。假如運動員希望奪獎或打好人際關係,也只好啞忍,一如呂麗瑤及早前舉報受隊醫性侵的英國體操明星 McKayla Maroney一樣。

法律上,性侵運動員的教練須附上刑事責任 (criminal liability),包括刑事罪行條例的強姦和猥褻侵犯。然而,由於精英運動員通常會在賽季完成後或成名時才鼓起勇氣舉報,性侵事件通常已過多年。他們往往未能提供準確證據予控方達成毫無合理疑點的舉證,尤其是教練作出侵犯的意圖。

若受害人在民事追討賠償,聘請教練為外判的學校也可能要負上作為「主事人」的轉承責任 (Vicarious liability)。但受害者必須證明該教練為「代理人」,且他們之間存在授權或代表的關係。因此,若教練被給予高度自主權,能決定訓練進度,受害人未必能證明他是學校的代理人。而大學校隊的情況則更模糊,因為有些教練免費提供義務訓練而非正式受薪外判。大學對這些教練的態度及行為無從知曉。

法律對年青運動員受性侵的保護有欠全面。但社會應對遇害者作出貫切始終的接納和支持,而非僅僅因精英運動員的名氣而把運動員性侵時件當作另一個茶餘飯後的話題。

 

作者:Miranda Lui

閱讀後覺得好,請多多讚好及分享~:)

其他熱門文章

歡迎讚好我們的facebook page,免費資訊源源送上。

文章資訊

ID: 173294
Date: 2017-12-03 18:01:48
Generated at: 2021-07-07 08:15:57
Permalink: https://www.vjmedia.com.hk/articles/2017/12/03/173294/呂麗瑤性侵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