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藏在實體書中的傲骨

 

 

 

小時候家教甚嚴,一直與當年風靡一時的流行遊戲—超任、GAMEBOY、PSP等等無緣。想必是媽媽討厭我沉迷遊戲的模樣,每次到表哥家裡難得一玩,總是由早上玩到晚上被扭著耳朵還死皮賴臉不想回家。在比較晚的後來媽媽終於給我買了台GAMEBOY,雖然當時童年已過的所剩無幾,可是那部GAMEBOY總算陪我走過了不長也不短的獨生歲月。

由於從小沒有遊戲的醺染,加上當年的互聯網很不發達,看書成為我無可選擇之下的唯一興趣。少年文學作家君比的全集(還有一套是講偵探縣疑的,我忘了名字)、張愛玲的麵包樹、深雪的怨恨情仇、黑白蟲洞與宇宙大爆炸、各國禁忌習俗甚至聖經我都看過一遍(我並不是教徒),可是聖經其實挺有趣。

以前可以窩在家裡一天只專心看一本書,可現在,在巴士或地鐵裡我才有那個空間跟心力和時間去閱讀(非繁忙時間比較好),因為要做和想做的事情實在太多了,而我突然有點想念小時候那個只愛看書的自己。除了沒時間,還有就是每天通勤之餘還要額外多帶一本書實在是,太,重,了!

有時候寧願把英文小說帶在身上,因為外國小說的用紙總是被中文的薄,就算看起來厚得比一磚豆腐還厚的書,拿在手裡還是沒甚麼重量的。我不知道為什麼華文小說的用紙那麼的講究,就算是短篇小說也像磚頭一樣沉。不知道是不是這個源故的關係,電子書一出現就流行了一段小時間,可是呀,不能翻頁的不是書;不能弄皺的不是書;不能聞的也不是書。看書的時候看的除了是文字,還有的就是一種心情跟情緒吧,我覺得。被印刷出來的東西總是比較被認真看待,不是嗎?起碼它們不是一個刪除鍵或修改鍵就能改變的東西,被印出來的那一剎它甚至代表著永恆。它驕傲的記住某種歷史、某種愛情抑或某種方程式,不任人擺弄或惡作劇或出爾反爾。

所以,那些—不小心看到一半拿著書當枕頭睡著而留下的口水印;被文字感動而遺下的珍珠的印子;半夜開著小夜燈偷看書被發現而匆匆摺下的小角;看到太美的句子忍不住重重的用鉛筆畫下的記號(通常後來翻看的時候會翻白眼);忘了還書而被罰款的心生不忿;借書時候寫的借書卡還有日期印章(沒錯就是《情書》裡的那款);舊書獨有的陳舊夾雜發霉味道—而這些永恆都終被時代淘汰,而總有人卻想活在那個好像已成過去的過去。

在網絡發達得太過態的年代,書可能是唯一的靜境,讓我們暫時能夠逃離被監控、被窺視的現實。畢竟,每天都面對太多太過「聰明」的器材,不是會讓它們的「智能」一點點把人類唯一引而為傲的「智慧」而蠶蝕嗎?被時代淘汰的,除了實體書和它代表的永恆,或者還有那些還留著熱忱,不願隨羊群而去的叛逆羊。

 

PS. 最喜歡的聲音除了海浪聲,就是翻書時揭頁的聲音;喜歡的味道除了Victoria Secret Crush的味道(離題),就是翻開書時淡淡的油墨味還有雞皮紙的木味。有人跟我一樣嗎哈哈。

 

作者:愛麗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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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資訊

ID: 184525
Date: 2018-08-29 05:51:22
Generated at: 2021-07-07 14:46:14
Permalink: https://www.vjmedia.com.hk/articles/2018/08/29/184525/有關藏在實體書中的傲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