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知邊個講過:「喺一個人未被定罪前佢係清白既。」 作為一個過來人,呢句話係唔適用喺呢個情況。 大多數既情況下就會先假定個男既係有做到(因為自古以來女性都係處於弱勢既一步,所以會出於呢個原因會傾向保護女性),「未審先判」所帶黎既心理壓力同種種既後果並唔係講玩。如果呢單野搞大左上左報紙上新聞仲要上庭的話,我就應該「一舖成名」,基於全香港都知道我個名同樣既情況下我份工都無埋兼唔會搵到野做(無一間公司會請/留一個咁既疑似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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