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接二連三地聽到客人與同居若干日子的伴侶分開嘅消息,原因未必是因為第三者,反倒是屬於兩個人之間的事,例如性格不合,瑣事上多生磨擦等原因。
明明想愛,明明想被愛。為何去到最後,睡在旁邊的人,卻在不知不覺中變得那麼生分?想緊緊擁抱對方,想說對不起,想說一句「可以重頭再來過嗎?」,想,想回到大家興高采烈地準備同居時的那一刻,牙刷要買一對的,拖鞋也買一樣的吧,枕頭,枕頭你喜歡軟一點?硬一點?
「在你身邊我就能安睡,我就能放鬆。」
曾經,彼此都以為關係能更進一步了,不一定要結婚,但是,兩個人會慢慢變成一體了吧?你的哀愁是我的哀愁,我的快樂是你的快樂。
而事實呢?
很多客人問我「你贊成同居嗎?」,我覺得,這不該問我,你應該問自己。
我見過有些情侶,相識不久已拍拖,拍拖不久,就急忙地和另一半住在一起,原因可能是「與家人關係不好」,也可能是「兩個人住租金無咁貴」;我自己觀察所得,若果同居是你生活的一個缺口、或者只是因為「經濟效益」這樣理性的理由,這段關係,去到後期,大概多少會有點危機。
「我搵個 Roommate 唔好?」曾經有男性客人大吐苦水,原因是女朋友與家人關係不好,拍拖兩星期左右就為了省錢就住進了男朋友家裡,一開始蜜月期未過,總有甜蜜時候;三個月後(我經常笑稱這是感情的試用期),生活變平淡後,女方覺得男方應該照顧自己,男方覺得女方沒有付出,開始多生磨擦。
「我覺得我地太快住埋一齊,根本大家都未成熟。」亦有不少女性客人憧憬自己的一個家,一心以為與男友住在一起,可以一起做飯,一起作息;但是,不知是那方尚未習慣安定,抑或這方愛過了頭反成壓力,甜蜜關係,變成彼此容不下彼此的毒藥。
你不體諒我;你不放過我;你不愛我,你不信任我。
從前洗澡後幫你吹頭髮是幸福,是寵溺;現在半夜走進廁所,妳看到我廁所板沒蓋好、我看到地上有滿地妳的長頭髮,一絲一根,都是吵架的理由,都是不滿的源頭。
生活是逼人的,人是有惰性的。就算住在一起,就算彼此生活上變得多熟悉彼此,互相諒解大家,仍是每天的必修課。有不滿是要提出,但不代表事無大小都要看不過眼;包容是重要,但不代表對方對你毫不尊重都要忍氣吞聲。
很矛盾嗎?不,這不是矛盾,這是一個課題,但這個課題,不是只由一個人去做,是兩個人都要去努力的。所以同居之所以可以「真正認識對方」,為何婚姻「是關係真正的考驗」,是因為人與人之間有太多微細的情緒,太多不可思議的化學作用。
若你還是要問我意見,同居,好嗎?我會反問你一句,你真的準備好面對這一門課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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