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呢晚,筆者係鯉魚門海傍(無錯,食海鮮個度)接個客,今次都係一位小姐。話說上車個點都幾入,難本上入到去條唔好窄,掉唔到頭。於是筆者打電話俾個客叫佢行出市政大樓後門,個客都肯行出少少黎上車。不過由於掉唔到頭,筆者惟有向後倒車成百米,出返路口掉頭。
出返路口,咁筆者就同個客講,如果下次叫車可以係返小巴站個邊,行兩步就到,上車都方便啲。個客同筆者講「我唔識呢邊啲路」,咁筆者就話「咁所以我咪話你知囉」,個客就答「下次都未必黎啦」。筆者就打個圓場「世事好難講嘅」。
的確,「不知者不罪」,唔識路唔熟路都唔係問題,就算職業司機都有機會唔識路唔熟路。但係啲人就好鍾意攞自己嘅無知黎炫耀,可能出於卸膊嘅心理啦,一句「我唔知呀嘛」就搪塞過去,仲要覺得好自豪個下先至經典。更離譜嘅,好似當自己嘅無知係寶咁,好心提供個資訊俾你,你就拒絕接受,繼續無知落去。
不過講到底,香港人咪又係「我俾左錢呀,我係客,我係海中心你都要黎接我」。在此奉勸各位尊貴乘客,如果你唔識路,係路邊遞手會方便好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