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年前的我大概沒有想到,我會有把「偶像」和「被窩」拿來比較的一天……
最近流行「10 Year Challenge」,剛好那個我已經喜歡了12年的偶像事隔7年再來香港出席商場活動,如果是10年前的我,我肯定會毫不猶豫出席,會像10年前、第一次親眼看到偶像的那一天一樣,早三個小時已經到達商場,「佔領」有利位置之後,就一直站著等偶像出現,期間會和我的追星伙伴以及其他歌迷興奮地討論偶像的近況,到了偶像出現後就會瘋狂尖叫應援和瘋狂拍照,非常珍惜那一小時的活動時光,即使活動結束後腿痠痛得發抖,手因為長時間拿相機而累得無法舉手,不過只要能夠看到偶像的笑容,好像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現在的我看到偶像來香港的消息仍然開心,不過想到偶像來的那天是我經歷一星期瘋狂OT後難得的假期,想到連續多天工作到夜深已經身心疲憊,想到完全不用管工作的假期是多麼珍貴,想到能夠睡到自然醒的生活是多麼奢侈,最後我就在「被窩」和「偶像」之間舉棋不定……
曾經我以為只要有愛,就能夠和歌迷們一起支持偶像到永遠,不過年少的我似乎太小看「永遠」的長度,也太高估「愛」的深度:那個曾經陪伴我一起追星的朋友早在畢業後各散東西,形同陌路;其他歌迷也因為迷戀其他明星而令關係漸漸疏遠,到現在已經沒有聯絡;那個曾經能夠為愛不顧一切的我,也已經被現實的波浪磨平,現在凡事都需要權衡得失才能夠行動,失去向前衝的勇氣。

雖然這十年來,很多人和事已經事過境遷,不過有一件事仍然和十年前一樣!即使我喜歡的偶像已經不常推出新歌,不過只要她推出新歌曲我就會聽,因為只有她的歌曲才能夠打動我的內心深處,她是我的青春。
致我曾經的追星伙伴:
好久不見,今年偶像的商場活動你有出席嗎?她的歌曲你仍然在聽嗎?唱起她的歌時,你會不會偶然想起我?
Instagram:https://www.instagram.com/drama_n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