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拖了幾個星期才寫這篇書評,見香港區議會選舉建制慘敗,鬆了一口氣後,才有心情寫「阿羅不可能定理」講民主的悖論。自從反送中運動以來,據我在網絡平台罵戰的觀察,一般港人不論藍絲或黃絲,都不會質疑民主制度的必然合理性。不似一些被中共洗腦的小紅粉(有港人,也有海外華橋,不過以大陸人居多),卻會說香港今天的亂局,正好印證民主制度的失敗,中共的極權專政比民主優勝。事實上今天亂局的成因,正正是因為香港沒有真正的民主。
大部份小紅粉蠻不講理思路混亂,純萃絡網曱由,不用浪費時間理他們。偶然有些偽知識份子小紅粉,竟膽敢挪用「阿羅不可能定理」,宣稱世上沒有完美的民主投票方法,從而偷換慨念說民主制度不可取。我可以寫包單任何打著「阿羅不可能定理」旗號反對民主的人,肯定沒有看原裝理論,仍人格誠信破產的騙徒。(提外話,若果見到有人用「甲>乙>丙>甲」的循環排名去講「不可能定理」,那個人肯定無料到,兼嚴重誤解「不可能定理」。循環排名那個是Condorcet悖論,十八世紀已經提出來,「不可能定理」覆蓋的範圍更廣笵。)
這本《The Arrow Impossibility Theorem》,收錄諾貝爾經濟學家Eric Maskin 和Amartya Sen,於哥倫比亞大學關於「不可能定理」的演講,連同寫序的Joseph Stiglitz 和寫感言的主角Kenneth Arrow(阿羅本人是也),這本書總共四個諾貝爾經濟學家,可謂星光熠熠,全部都是學術巨星。Sen 的演講部份主要是論證「不可能定理」,定理本身不太難明白,只是很基礎的數學推論。Maskin 的演講則論證Majority Rules 投票方法,在大多數的現實情況下,能夠滿足阿羅提出的四個條件,把不可能變成可能。薄薄一本百五頁的小書,深入淺出地把「不可能定理」解釋清楚。
說了這麼久,那麼「阿羅不可能定理」到底是什麼東西呢?Arrow 原本是研究公司如何運作的經濟學家,用數學去論證股東如何投票作出商業決策,結果他的理論同樣適用於民主選舉。Arrow 理論中的民主選舉,是一個純學術性的完美選舉,沒有種票,DQ候選人,假地址投票,蛇齋餅糭買票等現實問題。簡單來說就是有一群人有幾個不同選項,每個人心中排列選項的優先次序不同,如何在眾選項中挑選出最多人滿意的選項。而何謂最多人滿意,是指投票的結果必需合乎以下四個原則。
每個原則獨立來看,皆是公平選舉不可缺少的要素。但Arrow在他的「不可能定理」指出,數學上四個原則不可能同時並存,所以不存在公平的民主制度。因為篇幅所限,我不在此複述「不可能定理」的證明,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自己看,簡來來說是(U)(I)(P)並存就必定會產生(D)。
Maskin在書中的推論則指出,在現實中(U)並不常見,選民不會不按政治光譜胡亂排名,如黃絲會排「本土>泛民>建制商界>建制土共」或「泛民>本土>建制商界>建制土共」,但絕不會出現「泛民>建制土共>本土>建制商界」的排例,同樣地藍絲亦不可能出現「建制土共>泛民>本土>建制商界」的排名。若果考慮政治光譜的現實因素,收窄(U)原則的限制成為(U’),那麼「不可能定理」就化為可能,有民主選舉制度能夠同時乎合(U’)(I)(P)(D)四項公平原則了。
當你聽到有人引用「不可能定理」去攻擊民主制度時,不要被他偽知識份子的包裝嚇到,你可以大大聲叫他收皮,然後叫他回家好好讀書,不要出來亂吠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