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獨有偶,澳門法院最近也發出新聞稿,題為《突然橫過馬路引起交通意外,受害人責任自負》,內容以一貫的澳門式葡語化中文法律語言(a.k.a.唔知寫乜春)寫成,描述一件有關路人亂過馬路的案件。案情是,2007年4月28日,有一個阿婆在高士德大馬路亂過馬路,被車撞倒受重傷,有生命危險。
乾隆四十五年,六世班禪在北京圓寂,其兄護送靈柩及清高宗所賜財寶回藏,回藏後卻獨佔財寶。六世班禪有一弟為十世夏瑪巴,因而出走尼泊爾,唆使廓爾喀人入侵西藏。最後要清高宗派福康安領兵入藏征廓爾喀,而代價就是從此活佛轉世必須由「金瓶掣籤」決定,進一步加強中國皇帝在西藏的權威,影響延至今日:中共認為活佛轉世要其批準便淵源於此。
說到底,吃不吃狗肉只是文化問題。一批有錢有能力製造輿論的人令政府立例禁食狗肉,對沒有能力製造輿論又吃狗肉的人是否公平?再者,愛狗人士(不論是1949年的還是2015年的)來來去去只說「狗是人類的好朋友」,到底就是這一群人不吃狗肉,所以禁止全香港人吃。如果這一套邏輯真的成立,那麼香港人大概只能吃羊肉了。
澳門現時總共有三間仍然運作的醫院,分別是仁伯爵綜合醫院(俗稱山頂醫院)、鏡湖醫院、科大醫院。澳門市民有病,多數會到前兩間求診,科大醫院由於種種原因通常會被遺忘。因此在澳門出街問人有幾多間醫院,澳門人一定會答「兩間」,問是哪兩間,又會有人答「謀財醫院」和「害命醫院」。
在烏蘭巴托說「外蒙古」、「內蒙古」兩詞,會被當地人打一身。因為外蒙古人認為,世界上只有一個蒙古,就是「蒙古國」;而且,外蒙古人認為中國侵佔其領土,並將該片領土稱為「內蒙古」。因此,「外蒙古」、「內蒙古」兩詞猶如民族分裂之痛,只要提起便足以挑動外蒙古人民族主義神經;所以,在外蒙古,要將外蒙古稱為「蒙古」,而內蒙古稱為「南蒙古」,才算政治正確。
隸屬解放軍的軍事醫學科學院,為了在國內吹噓成就,花錢在英國的《自然》雜誌上買了足足五期的廣告位,以接近一年的時間刊登自己的「成就」,並在國內宣稱國際權威學術期刊大篇幅「報導」軍事醫學科學院的研究成果。
在海上的遷徙,即使是王船也敵不過變幻的大海。而且船隻空間狹小,並沒有足夠的空間供國王與貴族「裝神秘」,國王與平民天天見面,吃喝同處。遇上大風浪,神力加持的神話更會不攻自破。船上的公民看在眼裡,當安然到達目的地之後,大家都明白:帶領我們渡過大海的不是英雄傳承的神力,而是船上公民的團結與協作,沒有我們扶槳,國王也是渡不了海的。
佛教門派的分化,源於釋迦牟尼涅槃後第一個結夏安居(varṣa)。釋迦牟尼在世時已成立僧團,其離世後,弟子大迦葉(Mahākāśyapa)與眾僧結集,由阿難陀(Ānanda)與優婆離(Upāli)誦出釋迦牟尼的教誨,大家記下成為最早的佛經。然而,佛陀教誨最初都是靠口耳相傳,自然是眾說紛紜。釋迦牟尼涅槃時,其中一位弟子富蘭那迦(Purnaka)正出外傳教,回來後結集已結束,他就向大迦葉投訴,要求將他的理解也加入在佛經中。在結集之中,阿難陀也因為沒有向釋迦牟尼請教「小小戒」是甚麼,被大迦葉留難,並指摘他犯戒律。這些僧團內部的小衝突後來便發展成佛教的大分裂。
印度人認為,「神」其實只是能力遠比人類強大,壽命遠比人類長的有情眾生(Sattva)。即使是「神」也分為很多不同的種族,一般而言的「神」都是「天眾」(Deva),也有稱為「阿修羅」(Asura)的惡神。他們的生命極長,擁有大能,生活於欲界(Kāmadhātu)的上層,只是後來阿修羅被天眾擊敗,在住到人類所在的欲界中層。人類住處之下的欲界底層還有地獄,惡業纏身者會在人間當畜生或餓鬼,最惡者則在地獄中受苦。
「高地價政策」在香港一直是政府最重要的收入來源,自從開埠起,香港一無資源二缺人力,也是靠賣地來支持政府開支。駱錦星引入「高地價政策」本意是支援深圳市經費,後來則成為貪污之源。尤其是這一招隨著「改革開放深化」傳入更多內陸窮城市,面對一闊三大的公共開支,還有如同無本而生的暴利,各縣市的地方政府都在「賣地」,一部分賣地收入用於支付公共支出,但更多的是落入貪官手中。
老實講,你話澳門人同香港人食嘅嘢有咩唔同,真係好難答到你。話冇分別咩?又一定有分別。例如話,當你晨早起身行入一間澳門嘅茶記,晨早想食返碗沙嗲牛肉麵,三十蚊包腸仔蛋多士,重有杯滑滑奶茶,都係同香港一模一樣嘅。不過,當個麵上枱果時,你會發現……果碗係鹼水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