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總話,水門雞飯由藍變黃,在微信上說的和實際做的,有所分別。我覺得又咁睇。如果呢個世界既人,可以「覺今是而昨非」,好似以前容總都做過社民連,幫過反高鐵大台買飯;巫堃泰都做過公民黨,某反送中律師都因為見識過某啲泛民政客做過咩所以自己盡力讀個律師牌返黎幫前線,我都投過長毛
如果你是真實的,有骨氣的,知所輕重的中國人,你看到這陣子暴徒如此肆虐,應該支持良心藍店,日日發起支持運動,用黃屍們口中的「金魔法」,用現金來懲罰這些不愛國的店子。何以這個飲食業界的議員,在飯餐面前,可以把民族大義家仇國恨都拋諸腦後?
陳同佳只是一個個案。他這個個案,牽動出來的,是特區政府一次又一次各式各樣對事情的輕蔑。現在究竟你當台灣是什麼?如果你把台灣和中國和香港都當成一部份,在一個中國原則之下,你林鄭月娥政府又如何把「台灣警方來港」一事理解為「跨境執法」?再者,當中國和台灣都有司法互助協議:1990年有《金門協議》,2009年有一個名為「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Cross Strait Joint Crime-Fighting and Judicial Mutual Assistance Agreement)」,一個由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分別代表中華民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雙方非官方組織,在2009年4月於南京市簽訂的協議。目的是就「兩岸司法機構在犯罪情資交流、調查取證、執行民事仲裁、接返刑事判決確定人等方面進行互助的協議」。香港為什麼不可以擁有這麼的一個協議?
故事講述主角想賣一些叫 terguity 的大麻給中國。bring interguity to china。而且還講到四個小孩想拍一套記錄片,但他所有的故事,都被中國的思想審查。為了加入中國,所有的故事,所有的橋段,所有的對白,都需要配合中國的需要。然後四個小孩決定不再拍那一套記錄片,而那個賣大麻的男人就把小熊維尼殺死,故事就這樣完結了。
有很多人,也許他們在做一些事情。有些人相信這些事情可以改變世界,改變大局。但真正想改變大局的人,一直都在用錯藥。他們認為,只要加強法令法則,大家就會回家。但大家回家之後,真的可以心悅誠服嗎?這一點,當權者似乎沒有想過,也沒有在乎。
唔係泛民果陣要打地產霸權,唐英年點會輸呀?唔係有左膠page 係咁改電影圖chok散唐生個民意,唔係出面d 師奶話,畀個奸好過畀過蠢既做,點解會搞成咁呀?唔係雷動計劃要棄x保咩,結果攬炒,何君堯點會做到立法會議員呢?仲有呀,唔係香港要回歸,點解我地今日會係咁呢?
最近有朋友跟我說,太子某一間火鍋店很藍,但自從某次見到警察在他們外面放催淚彈之後,就變黃了。然後在網路,又有人說究竟是黃是藍。有些員工,天天都看著大台的新聞,他們接收的資訊不多,再加上很多以訛傳訛的資訊,示威者有錢收,前線有小天使等等的消息,就很容易產出「藍絲店店員」。
就像很久很久之前,在八卦雜誌看到的什麼「暗名爆」、「八珍姐手記」、「東姑媽專欄」等等的娛樂爆爆爆,就是用這種套路。明星跟什麼富商搞什麼,出外讀書就一定是整容或是被包養等等的,都不需要證據,也無必要有證據。而換了個模樣,現在的secrets 群眾、暱名hater group、連登爆料,其實也是一樣:你說什麼是不要緊的。只要有好多人相信,而這些相信有付諸成為行動,那就自然而然會變成大家都認為是真相。
現在香港人,即是覺得自己回歸中國二十幾年,97後出生的中國人,或是認為自己因為是「中國人」而得到很多發展,很多好處的香港人,接不接受,美國也許要加大力度管治香港,由形式上的「觀察香港」,變成「實際上」、「法理上」借港的民主、自由狀況,以至藉監察香港之名,收制中之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