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11月24日開庭聆訊上訴。《基本法》第十八條第四款訂明,只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 代表「民主派」的大律師李志喜質疑《緊急法》的合憲性,形容《緊急法》為「導彈發射器」,有着「無窮無盡的核能」,可在任何情况發射「導彈」規例。
由於我每日睇區塊鍊新聞,演算法派很多相關廣告畀我,Black Friday 大減價,藍芽錢包買一送一,我要兩個來托咩?Harddisk 錢包廣告一大堆,由於放在交易所或apps的錢包有機會被黑客入侵,所以就有要另外畀錢買的錢包可保平安,黑客搞不到你,那這個實體錢包要放那裡呢?放夾萬?
其實我唔係淨係想見仔,但係打咗十幾個電話都無人聽,有啲又放我飛機,得佢同另一個女人肯嚟見,呢個女人大我7、8年,經理級人馬,我係請助理,即係under我,其實我都知佢未必啱做,但見佢人工都唔貴就見吓。我不嬲對嚟見工嘅人都好客氣,首先我比咗張form佢填,填完之後我就叫佢等等,雖然只係講咗幾句,但係我已經唔多鍾意佢,佢應該以為我係人事部嘅小薯仔所以對我態度有啲差。
去年十一月,防暴警為追捕發動「三罷」的反送中示威學生,不僅向理工大學發射逾千杖催淚彈,更向理大附近的伊院投彈﹗一年後的今天,熙和晨光下的伊院熙來攘往,斜路兩旁的樹掩映翠綠,有誰記得去年秋夜的肅殺蒼涼﹖
竣禧就在去年的理大圍城風波後入院
近日,有三名人士因涉串謀詐騙被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探員上門逮捕,據報導,案件涉選舉開支的申報;有評論隨即大造文章,又暗喻警務處成為「超級執法部門」,其實這種說法未免太誇張,原則上,當警務處接獲市民舉報、投訴或報案,已案件涉刑事成分,已可就案件展開刑事調查和搜證,或轉介海關等執法部門,或聯合執法,不涉警隊權力擴張或越權行為。
自從香港政府推行國安法,香港反對派就一片死寂,一年多來熾熱嘅社會運動慢慢降溫,快必派傳單以國安法被捕,還押都坐到痛,反對派連聲援都唔敢。昔日以抗爭者自居,被梁振英點名開暴徒訓練班嘅屯門區議員張可森,就揀左一個好聰明嘅走法:「回藍」。
早在8月1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第六屆立法會議員延任不少於一年後,反對派議員內部曾經出現不接受延任,亦曾醞釀提出「總辭」行動,但最終反對派搬出數據極為偏頗、受到操控的「民調」厚顏地佔據席位,聲稱會繼續拉布或抗爭、拖慢立法會部分議案的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