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觀偏見在人類演化中被遺傳下來,是因為樂觀令人更長壽,更願意工作,在社會中更有競爭力。報告內容更指出,老年人對待消極事情的態度是「放下包袱,輕裝前進」,主動尋找快樂。與他們相比,年輕人反倒容易想不開,遇到問題總是煩惱不已,直到有好事發生,才能把他們的注意力吸引開。(大概這是中二病的來由LOL)
這些地圖的出現,作為華人研究者,除了用作茶餘飯後的話題,便沒有作其他用途,這是十分可惜的。然而,這些無視傳統學界研究的自創版圖,正正就是反映到去年暑假我仍會遇到的問題,就是韓籍學者仍會認為中國學者對韓國人的論述滿有偏見,不切韓國人實際,而作出的反彈。而事實上,國內特別強調大中國視野的學者,一直有著忽視周邊,強調主體的論述傳統,認為漢化及儒家文化擴張是理所當然的,中韓關係自古以來「同文同種」的。這些論調往後必需重新書寫,否則不但導致周邊的聲音進一步邊緣化,而導致兩地之間的文化無法真正的互相理解及認識。
夫妻或情人之間,除了依賴,還有要脅。要脅,可以是最低裝的實質暴力 :「你不聽話我就打你!」;可以是感情威脅 :「你不給我買 LV 手袋我就分手!」;可以是道德勒索:「你不愛我!否則怎會忘記我的生日? (痛哭..) 」;可以是禮法束縛:「結婚三周年,你膽敢不慶祝?!」;也可以是法律上的要脅:「你呢世都唔洗見到個仔!See you in court!」。總之,這些要脅,都是一些令對方乖乖聽話的手段。所以,夫妻或情人要維持表面上和諧,其實只需兩個人互相依賴的程度相若、或者作出要脅的能力相若,而未必需要真心的愛情。這是純粹以利害角度出發的博奕論(game theory)得出的結論,也解釋了為甚麼表面上和好的夫妻可以一夜之間變臉反目:「兩個用核彈指著對方的國家,幾十年來相安無事,為甚麼會一夜之間變成高輻射炮灰?」箇中道理,不難明白。
齊澤克主張:「愛是邪惡的。」但在什麼情況下,我們能說這個句子是真或假?不知道。因為愛是非具體的名詞,卻被當成是具體名詞使用。或許,我們像說明「真理不斷前進」是什麼意思一樣,嘗試透過翻譯句子,才可進一步理解這個句子的意思。按照翻譯的基本原則,我們應該從他的語境脈絡裡嘗試翻譯他的意思,但遺憾的是,我完全沒法理解他從頭到尾是想表達些什麼。
理論上,所有自利的理性人都會選購NOKIA 3310,以借口不在自拍時持機,這最終會造成所有二人自拍照的消失。是甚麼古老的利他力量,令二人自拍照繼續存在呢?答案便是合作關係。假如自拍的兩人可預見未來仍會和對方自拍,自拍一舉便從一次性零和博弈演變成重複的囚徒困境。
這種因為語法結構的問題,而造成一個語辭(詞語、字、句子)在某語境裡有兩個或以上的意思,便叫做「語法歧義」。這種歧義的其他例子,例如有「求學不是求分數」,可以理解成「求學,不是求分數」,又可以開玩笑地理解成「求學?不,是求分數!」。又例如算命家的預言「父在母先亡」,到底是指「父在,母先亡」,還是「父比母較早身亡」,意思模稜兩可,目的就是誤導人而騙取金錢。
語言分析這方法確實看似簡單,但並不是很多人聽明白後,就會將它運用於思考之中。我們遇到一道問題,往往第一時間都會急不及待想辦法解答問題,而不會問那道問題的關鍵字眼的意思,有時候要直到討論到雙方面紅耳赤,爭持不斷的時候,才發現原來爭端是來自於討論開始時雙方根本沒有弄清楚問題的意思。
我認為香港沒有獨立的條件。這個不是應不應該的問題,答案真的很簡單,就是真的沒有獨立的條件。這個問題隨你怎樣想都可以。而我可以很冷靜的講 :全世界也想不出一個香港獨立的可行方案出來。因此結論就只能是「香港獨立是一個偽命題」。……
從邏輯上來看,香港如果想要獨立,但又沒有能力和全球公認擁有香港主權的中國大打出手的話,那麼看來就只能像新加坡一樣,有本事可以迫使中國把香港踢走。這個可能性有沒有呢?
目前香港的政制爭拗「卡」死在那個地方? 就是各方都在費盡心機思量如何可以「準確掌握」選舉的結果,而不願意接受一個「大約合理」的結果:建制派老是擔心民主派會搞獨立,而民主派老是擔心建制派會搞赤化。因此雙方都在互相逼迫,以謀一個「絕不含糊」的方案。普選一事被建制派一拖而竟然可以拖了十年,而所謂「佔領中環」也是由此而被迫出來。雙方都在玩「攤牌」了。
其實現實政治和考試不同的地方,是現實世界並無一樣東西叫「絕對不會錯的標準答案」。謀求這種「絕對性」,基本上和自尋短見差不多了。
電視發牌事件,也明顯再次來一個「壓力測試」,對於阿爺來說,也又真是意外收獲:那就是立法會的「直選組別」投票通過特權法的動議、而最後需要「功能組別」保駕護航才能完成「面子工程」。很明顯,對於未來的「政制改革」,阿爺還會賣帳讓功能組別消失乎? 既然又是關係到「維穩魔咒」,功能組別今次「立下大功」,那當然又是「千秋萬世」啦。
其實這道「維穩魔咒」不是什麼新鮮事物,只不過共產黨執意「破四舊」,那麼掉在故紙堆裡面的《廿四史》另加《清史稿》也又不求甚解,這個不足為奇。而奇是奇在:每朝末代,都是以「維穩」為主,而最終都以垮台收場;而習近平也只懂看着「蘇共垮台」,也不想想其實答案早就寫在中國歷史之中矣。
為什麼會有「分析哲學/歐陸哲學」的區分?提出這區分的人,其實主要是想凸顯分析哲學的獨特方法,把並非使用分析哲學方法學的西方哲學陣營都統稱為「歐陸哲學」,因此,「分析哲學/歐陸哲學」的區分,嚴格來說,是「分析哲學/非分析哲學」的區分才對。
因此從事情發展到如今的地步,以及基於司法覆核的裁決先例,看不出梁振英還有什麼可以左閃右避的地方。
當然囉,還有一個選項,而他之所以氣定神閒,應該也是這個原因了吧。就是「釋法」。因為即使司法覆核成功,按照五十年不變的習慣法和所有憲法案例,「無端端變成三揀二」的決定,也可以由人大釋法,變成「行會保密制度不容挑戰」,那就「天下太平」了唄。
這種事情,他肯定做得出來!
即使是賣煙賣酒、炒賣股票這些隨時有害公眾健康和財產安全的東西,也因為「自由與謀生」的人權原因不能不按足「程序公義」來確保有合理的發牌機制;那麼其他限制人權而無害公眾安全的東西,就更加不可能因為「莫須有」的理由而任意可以被剝奪這個領牌開工的原則了唄。
香港人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一直在享受着英國法治的餘蔭而不自覺;也更竟然這麼多年以來,一眾街坊還自作聰明 (或者食得雞汁太多「食懞咗」),還會像喪屍一樣地高叫「搵食和人權無關」,真是不知可憐可悲還是可笑。
現在到了大難臨頭,「區區」一個電視牌照「被拒絕」,大家才發現有那麼多不同行業、不同崗位的人,飯碗可以被無端打爛,終於才驚覺「搵食」原來是實實在在建基於「人權」! 希望大家醒覺不算太遲吧。
所謂「程序公義」實在什麼一回事? 《大憲章》的繁文縟節也又可以省掉,反正是古文看着也心煩。重點是:國君不得「任意而為」(act arbitrarily)。
何謂「不得任意而為」? 就是行事必須建基於某些客觀而為公眾認受的標準和事實,亦即日後統稱之為「公義」的東西。包括了兩個重點:
1. audi alteram partem : right to be heard 亦即公開審訊和自辯的機會
2. nemo debet esse judex in propria sua causa:one shall not be a judge of his own cause 亦即要獨立仲裁以避免偏私
有了以上的重點,其他細節就自然衍生出來。因此而謂「程序公義」的重點不在「程序」而在「公義」就是這樣來的。因為程序之所以需要確立,是為了彰顯公義、不止在於有規有矩;而公義的重點在於制約獨裁、而不在於繁文縟節。
明乎這個最簡單的經濟理論,就不難明白:英國佬為什麼會夠胆在一個號稱是「全球最自由的經濟體」設下「價格管制」,包括公用事業收費以及租務管制。因為那樣才是真正的科學管理:確保最主要的稀有社會資源按照真正的經濟定律運件,作出最大的供應以滿足最大的需求。如此才能達成自由經濟的真正條件:供應與需求都是按真正的市場力量來平衡而不是按照「能操控市場」的力量來平衡。
於是明乎此,又可以理解為何「工人集體談判權」對於工商界的既得利益階層是有如洪水猛獸,正正因為一旦有了這種「操控供應」的權力,資方就會變成被迫進行「最唔抵的交易」一方,英國佬明白,所以很「識趣」的,不打這個主意。但相反,難道工人就不知道在反過來的情況下,工人就會變成「最唔抵交易」的一方嗎?於是乎英國也又是很聰明,進行「官商合作」,搞定了租務管制以及公用事務收費管制等等一系列價格限制措施,確保商家必須以提供最大量的供應來賺錢而不是靠屯積居奇來賺錢,以免激起民變;尤其在1967年暴動之後,這種「違反自由市場定律」的措施更加是大大加強而不是減少。於是乎香港在70年代到90年代的經濟奇蹟、國泰民安、文化大盛,也又不是變戲法變出來的,背後是很嚴謹的科學技術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