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教育

是的,我們不可能像新加坡那樣脫離宗主國自立,但那不是因為我們沒有李光耀,亦不是我們之中沒有人敢當李光耀,而是當有人肯犧牲自我,擺出追求民主自由的決心之時,我們還繼續當看客,以置身事外袖手旁觀為榮,有李光耀,我們也將他降為與「長毛」一個級別——滋事者政棍麻煩友。你們說得起in any sense,就是因為你們的眼界太狹窄,sense太微弱。

今天,中國首位女航天員劉洋擁有往昔的中國婦女所沒有的高知識水平,但卻在遭到官方的物化言論後,仍要心懷感激地說為此感到無上光榮。依然要靠着權貴的幫助。這是女權上升應有的現象嗎?而如今在中國地方各省,尋求官員包養、禁室培慾,或是因性別而在才能上遭到歧視的女性又是在訴說着中國億萬中國女性撐起「半邊天」的事例?難道這些又是有中國特色的女權崛起?神舟九號升空,載走了一個劉洋,卻載不起億萬個中國女性。

即係咁,關於林以諾牧師的反同志言論,他自己就辯解說他並不恐同/反同。可是,他的支持者卻有另一種聲音。以下則是部份他的支持者言論,我選 10個 以上的摘錄,最後的數字為 Like 數,紅色為在下精選。

他們deserve這個類比嗎?

吸毒者、賭博成癮者 、天生殺人狂、癌病病人、爆竊慣犯,究竟跟同性戀者有什麼關係?林以諾的講道,把吸毒者、賭博成癮者、天生殺人狂、癌病病人、爆竊慣犯和同性戀者類比,比喻不倫的程度令人咋舌。

他多次講調這些只是出於「宗教角度」、法律觀點和宗教觀點有所不同、有關言論只是在私人教會「閂埋門講」‥‥‥嘩,那是不是代表所有教會討論的東西,社會都不能置喙?很多邪教「閂埋門」討論如何集體自殺。旨在騙財騙色的「師傅」,也會「閂埋門」跟女信徒討論如何上床驅鬼。

肉_酸的基督教

近來教會界在公共空間有 noise 呀。最先一單爆野,是林公瑞麟去不了下一屆特區班子,去讀神學,話要供獻教會。及後,來一單 K 小姐強姦案,揭出來據悉原來是陳Y世強牧者在包庇 X先生。一波未停,六四柴玲又撲出來說基督教信仰讓她原諒了李鵬。過了幾天,基督教週報出了一篇廢文《行公義,好憐憫》錯漏百出。還未鬧夠,轉頭林以諾又爆出一段水平極低的反對同性戀言論。

挪用經文作政治論述不是問題,問題是水平太低。一篇名為「行公義,好憐憫」的文章在《基督教週報》的「教會之聲」版面刊登,這篇文章的論述水平和立場引起了不少爭議。週報的發行團體是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成員包括很多香港的主要教會。指現時「香港社會,處處輸打贏要,歪理橫行,還要粗聲叫囂,咄咄逼人,開口是要言論自由,但別人反駁時,便說侵犯我的言論自由,這種混淆是非的亂象,在香港大行其道」

在教內網站讀到奇文《行公義、好憐憫》一篇,下摘原文(黑色),並以紅字點評。筆者陳到怒插廢文,以正視聽,幫信徒解毒,免受毒文所欺。另敦請《基督教週刊》以作者真名出文,令作者文責自負。至於在下真名,我是從不介意公開的。

無知的人再無藉口

筆者慚愧,是四年前才開始參與六四燭光晚會的。記得當年呼朋引伴之時,曾有朋友謂「不清楚事件」而不願參加。遂將一段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製作、facebook上廣為流傳的「六四是怎樣一回事」影片分享到朋友的facebook塗鴉牆上。事隔數日再瀏覽,卻發現影片已被刪去。

對信仰太認真的人,不會是教會的「目標顧客」。對人生太認真的人,同樣會被視作社會的異端。因為一個認真對待生命的人,必定質疑那些毫無道理,但卻約定俗成的規則和儀軌。一所蒼白的教會,不可能忍受一個對信仰真誠的人。不肯「不認真」的人,在任何地方都會被視作異端。異端就是這樣出來的。

中共硬是要吊著他的命,連絕食都不給你自由——這就是中國,但不要誤會,這不是今天的事情,而是中國從古到今的政治風景。劉邦死後,呂雉得勢,馬上軟禁死敵。先剃光戚夫人的頭髮,要她做苦工。後來呂雉為保權位,先殺劉如意,再虐殺戚夫人:先挖掉雙眼,使其致盲;以煙熏耳,使其致聾;以藥毒之,使其致啞;再將她的手腳全部斬斷,將其扔到茅廁等死。

六四晚會去唔去都得啦

六四燭光晚會當晚,筆者亦在這裡,更於面書組團,攜同相近年齡的朋友,一起前往六四晚會。可能有人覺得這樣做只會令六四晚會變得節日化,忘掉晚會的要目的。這些觀點當然有它合理之處,但作為一個中學生,筆者覺得利用六四晚會這個契機,增進一班鮮有參與社會運動的中學生對六四的了解,以及對內地政治狀況的關注,這個親身體驗對他們而言,比上多少的課都未得深刻,多年來薪火相傳的目標更易達成。

為甚麼一定要愛國?因為你出生的地方?因為你出生的國家?因為你的種族?一個濫用國家暴力的政府,就有如一個濫用家庭暴力的家長;家更值得你愛,家更與生俱來,家更是「血脈傳承」真的「血濃於水」,但如果一個家長濫用暴力與權力,苛待、虐待其成員,你會怎樣勸解其受害者?推翻其家長的暴政?這是一種方式;找外人介入?也是一種方式;離開這個暴力之家,另建一個新的家,這是更常見的方式。為何家庭暴力──例如父親強姦其女兒,我們可以找「外人介入」,但國家強暴其子民,我們不可以持外國介入呢?為何家庭暴力──女兒要離家出走,投靠其他家庭或另立家庭,我們會尊重與理解,但國民出走,另投他國或另立一國,我們卻要譴責「不愛國」?你可敢譴責受害子女「不愛家」?

六四之後

又一年「六四」,聽說今年特別多的年輕人加入,又聽說今年有不少國內人參與。有人話,入場的年輕人,只為了湊湊熱鬧,旨在參與嘉年華,對六四那年發生過的事毫不了解云云……不緊要的,就讓懵懂的新一代參與吧。

駁「儀式無用論」

儀式的功能,在凝聚群眾的精神,多於一項實際行動。儀式的舉行,讓人反思,也凝聚群眾,是有助於引發實施運動。六四事件,正是因著悼念胡耀邦這個儀式而引發的。悼念胡的活動引發起當年的學生集會、絕食、要求對話等……這就是儀式發揮作用的地方。支聯會做得不理想,是這一代的支聯會人做得不理想。有種,便取代他們,把政棍推下來,拒絕他們繼續消費六四。支聯會這面旗幟是不能倒的,但誰揸旗,是可以換的!

「教壞細路」真的教壞細路

劇集播放首周,廣管局已收到近三十宗有關《心戰》的投訴,理由當然不外乎令人不安,教壞細路等等。香港不知由哪個時候起,開始喜用「教壞細路」去批評看不順眼的事情,政治上,香港人用此理由批評議員的議會抗爭行為,社運份子的街頭運動;然後在文化上,又用相同的理由去反對自己不喜歡的事物。表面上,批評者在保護兒童,實際上,他們在騎劫兒童,教壞是甚麼意思,無從稭考,只是以自己的標準去令我們的下一代成為最清潔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