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當初是漂亮的。然而,不是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可以被磨合、被忍耐,忍不住就是忍不住,不想忍的時候,情人做什麼都是討厭的。「情侶」說都底還是互相取悅的人,神交的沒有責任,就算身體有著關係的,在這個兒戲的時代亦可說散就散,一切都沒有被看得很重要,及時行樂最重要(好似係)。忍不了的人還是先開口了,走不下去了。我以為,分手只要好好交代,就能換來和平了吧。至少兩個人的事,由兩個人解決,不要太戲劇化,不用被別人的眼光打擾。原來,不是每個人都追求平淡的分開。
香港女仔冇乜嘢唔好,最大問題係,廿幾歲果批,每一個(係佢見到既每一個)都淨係喺度想儘快搵條仔埋單,以後唔使做。咁我啲革命青年梗係補充,話係時代倒退啦:省略自由拍拖戀愛、互相理解過程,追求婚後依賴老公過活,擺明係回歸清朝盲婚啞嫁,計劃婚姻嗰個時代精神。
詠儀皮膚白、眼睛大、樣子甜美。在外國大學畢業後回流到港,不久便受聘於一間國際數據公司當分析員。雖然工種較悶,但相對穩定,人工也不錯。工作地方裡亦不乏男生追求,可是都被她一一拒絕。她的條件不算差。那難道阿明是「白富帥」,溫柔體貼如韓劇中的男主角? 又或是她太投入、太愛阿明?其實,詠儀也不自知。
今年年初,Ben突然話買樓,首期Ben自己全部負責,但佢俾細訂前,問Dickson叫Dickson做佢擔保人。收樓後,Ben提議Dickson做租客,租返自己單位。但Dickson唔知點解要俾60%市值租金,Ben俾40%市值租金。(不平等條約?)
之後我哋做咗兩個禮拜「朋友」。好似以前咁樣,傾下返工嘅嘢,又講下唱歌嘅話題。有時半夜夜長夢多,又有得同對方講下,好似會無咁放唔低。佢有約我食飯,我又有搵佢睇戲。中間佢又寫信又送禮物咁,一邊話我先至係佢最想搵嘅另一半,一邊就係咁問我佢以前有咩做得唔好,佢會努力去改變,成為更好嘅人云云。
「你做咩對我冷淡左咁多,係咪唔鐘意我啦?」其實我咁問,都係想佢講「唔係呀,只係呢排返工太大壓力⋯⋯」咁氹下我啫。點知佢話:「係呀。」仲話「本來我都諗住重拾返對你既感覺架,但係你而家都咁講,返唔到轉頭啦,分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