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愛點滴

只能愛,不能做

喜歡揭別人的隱私和恥笑別人的不道德者,大有人在。明明沒有人不懂得情到濃時難自禁之苦,卻都沉迷於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之上,無視別人的滅火要緊,硬要抓著把別人將理性像身外物一般急急脫下的狼狽剎那。年青人「互摷」的偷拍片段,廣為流傳,任人評鑑,連藝人在自己家中的親密舉動,也被無情地公開。另類的「施比受更為有福」,被大肆運用於損人娛己的層面。這只能怪社會對性的隱諱積累太久,風化太猛,又是好奇又要避忌的慣性太難扭轉過來,而人們又太欠缺推己及人的同理心,設想若自己是被偷拍者會作何感想。

無痕的婚前性愛

我可以理解和容忍有些人基於宗教認為自己婚前應該守貞,一個人對自己性愛人生的規劃,那是他自己的事情。不過不可否認的是,有一些人生規劃背後的價值觀是比較糟糕的價值觀,會平白無故為人的生命帶來限制和痛苦。怎麼說呢?最好懂的說法,就是比較「濫殺無辜是錯的」跟「婚前性愛是錯的」這兩個命題。它們的共同之處是,它們都宣稱某件事情是不對的,會帶來苦難,所以不該做。然而,如果你追問「那件事情(濫殺無辜、婚前性愛)為什麼會帶來苦難?」它們不同的地方就會顯露出來。

你是觀音我是兵

我跟Rose是在大學的某個學會的迎新夜認識的,第一次看見她,就覺得她長得頗有姿色,留著一把染啡了的長髮,小臉上略施脂粉,無論是對著誰也會微笑。幸運地,在那天的迎新夜,我跟Rose是同組,她就坐在我旁邊。Rose露出笑容,對我說:「你好,我是Rose。」我也露出笑容,回答:「你好,我是Jack。」就這樣,我們在那一夜就交換了Facebook、手機號碼這些聯絡方式,經過兩個月,我跟她就熟絡起來,她給我一種爽朗的感覺,同時不乏女人味,她的一顰一笑,不經意地留在我的心中。

雖然人們都只愛花兒。是的,E是我一直肯繼續三人行的原因。畢業後,C當了公關,E考了證券經紀牌,鑽進錢眼的世界,雖然心裡愛電影愛文學 - 我與他志趣相投得緊,他忠於C,希望賺錢留住她,我忠於他,所以做C的陪襯也在所不惜。C對文化沒興趣,E要找伴兒看戲總找我,C大概也很放心。抱著「愛他不等於擁有他」的信念,我一直非常克制,竭力收起對E的心意。C一番港女偉論……簡直Sick to my stomach. 綠葉也懂得愛,值得被愛。何況我長大了,在自己的職業上,再也不是別人的跟班了。我要報復。

Everybody loves somebody.

從來無論甚麽性別都應該在愛情中獨立起來,做自己的人生決定,為自己的人生目標努力,而互相支持對方每一刻的決定。但閱上文竟主張女性要脫離愛情才能完全獨立,等於告訴思兼一個國家要獨立要跟所有國家斷交一樣荒謬。獨立並不是指在塵世中的一顆孤獨的惑星,而是指他不受外力影響做自己的決定。只要沒有人逼迫誰作選擇,就已經是獨立了 - 而獨立從來包括選擇去愛一個人。不過若然覺得只要經濟能力獨立就能令女性在婚姻戀愛的決定上完全獨立,也就太看輕異性戀戀愛霸權的本事。除非男生女生三十歲未婚都未聽過父母的牢騷 - 那你實在太幸福了。

香港女性應擺脫愛情心魔

女人既然在經濟上、生活上都不需要男性,男人對女人的作用,或者就只剩下「愛情」這個純粹的心理需要了。坊間不斷強調女人是感情的動物、女人需要愛情、失戀的女人如何痛苦等等,不斷貫輸這類似是而非的觀念。其實。女人遇上情投意合而又值得去愛的男人,戀愛、結婚無妨,否則,將更多感情放在自己身上、將自己賺來的錢全用在自己身上,豈不更好?戀愛和男人,既然在女性的感情上、經濟上、日常生活上都可有可無,又怕甚麼沒有異性伴侶、怕甚麼感情空白、怕甚麼失戀?

Amour

不知怎的,想起童年時的一幕,當時我是個小學五年級生,那時媽媽像得了個重病,整天需躺臥在床上,平時很早便出門上班的爸爸,那段時候卻一直在家陪伴照顧(長大後才知道他是向公司申請了大假),有一晚,我看見爸爸抱著媽媽到廁所洗澡,屋邨的洗手間很狹小,兩個成年人擠進去,根本很難轉身。然後我看見赤裸上身的爸爸,在一片水蒸氣中,抱著披著毛巾的媽媽走出來,姿勢就像《聖殤》的海報,兩人走進板間房,爸爸小心地為媽媽拭乾身上的水,那刻我感覺那和我平時心目中的父母親形象很不同,也是我第一次強烈感受到兩人夫妻間的愛。上天庇佑,媽媽的病好轉過來。

男方承諾了的東西有機會會反口的,反了口又如何呢?梓燁君的處理方法是「基於我們有義務寶踐自己對他人的承諾」。這就奇了!梓燁君撰文反駁爾雅強調女方的責任,而指出男方也有責任,但當萬一男方不實踐責任,不履行承諾時,梓燁君就只是簡單用一句「基於義務」便輕輕帶過了!男方豈不是很便宜?對!男方就是那麼便宜!就是因為男方那麼便宜,認了數卻好有機會會走數,事後我們真的無辦法,吹佢唔脹,爾雅才要撰文表達「女性的身體自己負責」之重要性!

楊君引用爾雅文末「你的男人苦苦哀求、威逼利誘嗎?你若是不想做、不想用這個方式做、不想在不安全的情況下做,男人卻要你做,豈不是從一開始就侵犯了你的性自主權?」一句,指爾雅「覺得這裡的責任還是歸於女方的決定」。爾雅不明白為何楊君有此結論。引文在文末,下一句是「這種男人不要也罷,無需我多講,就是這麼簡單」,隨即收筆。爾雅根本完全否定了「這種男人」的價值,謂其不值一談,更遑論親近之,又何來會懷孕,又何來會有懷孕的責任問題?既然如此,爾雅又何來會覺得這種責任「還是歸於女方的決定」?楊君枉代爾雅推論,結論卻非我本意,引起看倌誤會,實在令人難受。

令人覺得邏輯混亂的是,作者說:「你的男人苦苦哀求、威逼利誘嗎?你若是不想做、不想用這個方式做、不想在不安全的情況下做,男人卻要你做,豈不是從一開始就侵犯了你的性自主權。」作者像是也知道,一般所謂的「自願」的性行為,不一定是真的那麼自主,也是有可能女方受到男方「威逼利誘」才成事的,但他卻覺得這裡的責任還是歸於女方的決定。然而,如果男方是通過威逼利誘的方法,使女方答應進行性行為,難道男方真的不需要負責任嗎?

女性性自主VS男人負責任?

說女性有自主權,當然容易,但可別忘記,有權利就有責任,世界是公平的。行使了權利要翻雲覆雨、共赴巫山,卻又不想懷孕,就有責任避免之,誰叫你是女人呢?又,誰叫你掌管自己的身體呢?。你的男人苦苦哀求、威逼利誘嗎?你若是不想做、不想用這個方式做、不想在不安全的情況下做,男人卻要你做,豈不是從一開始就侵犯了你的性自主權?這種男人不要也罷,無需我多講,就是這麼簡單。

致各位香港小姐

香港很多小姐的問題是把自己當成香港小姐,她們會提出一些離譜到你心諗做乜鳩的要求:動輒十萬八萬的手袋、幾十萬的豪華婚禮、名車接送住豪宅、shopping埋單找卡數,半夜M痛速遞湯水宵夜 - 屌,三更半夜邊度有湯水賣呀?搵囉,於是你明知聽日要返工見客仲要三、四點周街搵然後成個鐘車程送到佢屋企樓下。點解你痛你唔睇醫生呀?你又唔係第一次黎,我知我要打飛機都down定套AV啦,你明知個個月果幾日都痛可唔可以一早買定你要用既野呀?做人可唔可以有啲責任感?依家你M痛定我M痛呀?仆街,我半夜想打飛機急call你黎你係咪黎呀?你黎我黎,我講既。

大學性愛有助成長

不用擔心選錯了愛的對象、做愛對手而後悔嗎?有得愛不去愛,就愛不去做,才叫後悔!至於甚麼叫做選錯、選對呢?人與人的關係,是動態的,不是靜態的,是連環搏奕的結果。在人與人關係發展過程當中,你和對方都會不斷在演化。發展一段人際關係,是友情好、愛情好,都是個人成長的寶貴學習經驗。至於做愛問題,性行為可以豐富一個人的生命,一個人可以透過性行為而深化人際關係的理解。做愛方式千其百種,做愛過程從兩個人相識、相知、相愛、聊天、邀約、舖排、擁抱、前奏、交合、事後處理、後續發展等,整個經歷都是學習人際和理解人際關係的寶貴經驗。從做愛中悟出人生哲理,有助我們處理各式各樣的人際關係。

思兼本以為只有梁美芬才會說出中學生不應談戀愛,大學才應該談性的保守思想。但Shadow兄行文中每每隱喻的處女情結,實在令晚生吃不消。請別再把女生當作是毫無慾望的人。現代女生擁有慾望本應無罪。最麻煩的是當我們不想說,不敢說,不願說如何愛的時候,女生總是在被欺騙感情之後才恍然大誤。當初中性教育只是教切面圖,墮胎的影片只讓女生看(而造成這的很大機會是男生)的時候,我們是否將太多的自我保護的責任,以及禁慾的教條捆在女性身上?又教得我們太少如何愛,如何保護別人?

大學生談論感情狀況,是採用一種代號式的英文與數字來表示感情狀態和拍拖次數。A是代表Available,可得到的,現時沒有拍拖;O是Occupied,已被佔有,正在拍拖;C代表Complicated,暗示感情在發展中,可好可壞;OBA?就是Occupied But Available,相信只有無恥之徒才會這樣說;然後數字,就是代表包括現時拍拖的總次數。如此一來,就會有A0、O3、O5、C7、OBA4…不同的組合,這堆字母數字,堪稱最真實而又最虛偽的密碼。

一個人不管有沒有「拍拖談戀愛」,他/她都要認識自己的性取向,或處理自己性取向相關的問題。而個人「性取向的自覺」,或「性取向的迷惑」,往往在童年很早已經形成。「性取向教育」是否自童年開始,實在值得討論。但「反對學童拍拖談戀愛」斷斷不是反對「性取向教育」的理據,因為兩者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