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權益

由於製造食物、衣物、進行實驗和其他原因,人類每秒殺死84,000多隻動物。

「買賣寵物的,無個係好人。」先唔講咩生命無價之類的哲學野,香港明明有萬幾隻貓狗等人領養,每年有四千隻要人道毀滅,仲有人出錢買,好明顯唔係出於愛心

寵物定係食物?

啲雞苗大起上嚟真係好快,幾個禮拜就已經會唔同養,雖然成日玩但其實都唔知邊隻打邊隻。當然,玩玩下都會有感情,所以到劏雞嗰日我地啲細路都會唔開心同喊。但夜晚飲雞湯食雞脾個下,啲大人就會話俾我地聽:「如果你唔想對阿雞唔住嘅話,你就應該要飲乾淨碗湯,食乾淨隻雞,係咁阿雞先唔會死得冤枉。」

從發起這場網路公審的「黃」姓拍片者的FB得知,這是在荃灣工業區中發生,鬧市中心工業區中出現一隻毛髮不算太污糟又不怕人的流浪狗,有可能嗎?而且這隻狗狗跟保安都很明顯是互不害怕對方,很明顯這狗狗是附近有人養的地盤或車房狗,而且跟保安是互相「知道」對方的,那狗狗周圍走就是主人的責任而不是保安了吧?我就不說狗狗咬人,弄髒了客人誰負保安的責任?甚至是狗狗留車輛的出入口被車撞到,在網上批鬥這保安的動保X良心又過得去?當然過得去,因為到時他們就會批鬥保安沒趕走狗狗。

殺了小白的……是誰

制度上,為何愛協會把離奇墮海的小白迅速交回主人?難度他們相信小白很熱愛游水的?還是天氣太熱牠要急不及待降温呀?在這情況下,是否應該再調查一下原因才把小白交回主人呢?即使愛協有向主人發出警告,但這也就像從遠處循循善誘一個正在打人的人停手,他會因你的勸喻而停止嘛?這想法未免太童話式吧,還是當了自己是唐三藏?還是返回現實為妙。

囡囡可以表明有啲咩可以做、有啲咩唔可以做,但係貓呢?

如你喜歡怪人,其實我很美

經過十天的訓練,Edward已很好了:「牠知道牠可以在什麼時候自由一點活動,什麼時候留在家內要在什麼地方。牠亦開始可以控制牠去洗手間的時間,可以在我們散步的時候才去。牠已知道牠要拉在紙上(paper-training)。」

話說我有個做空姐嘅客人,單身,獨居,佢當年仲做緊文職,見悶,所以養咗隻狗。隻狗幾靚仔,係狗樣,不過我鍾意貓多啲。佢做咗文職三年之後,轉去做空姐,仲要飛長線,問題就開始。

點解我唔可以安安份份咁有一個家。我平時自己係啲影響唔到人嘅地方,好似暗渠、天井、或者係你屋企嘅廚房暗角、洗手盆個啲地方起個竇。唔似得啲白鷺咁就算係啲人頭頂築巢,屙晒啲屎係地下度甚至痾落杯啱啱買落嘅雪糕上面都無人怪佢哋,而我哋啲屎就算冇味只係黑色一點點影響遠遠不及白鷺,人類永遠會想盡辦法去殺死我哋趕走我哋。

大埔鷺雛大屠殺

一隻小鳥跌死,康文署不以為然。兩隻小鳥跌死,康文署亦不以為然。於是,起碼十數鳥兒生命便被毀了。殺鳥兇手康文署,實在亦難辭其咎。其實當他們見到地下有跌死之鳥,應該有意識仍有生命被困,合理的程序是叫漁護處協助。但明顯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人員竟視若無睹,繼續屠殺小動物。視生命如糞土,如何令人不氣憤?這不能只推卸在外判工身上,有監工之責的康文署亦有責任!

早前外國有素食媽媽覺得自己個BB食人奶都係違反食素,決定私自幫bb由人奶轉食植物奶最後BB因爲唔夠營養而死,死既時候連1磅都冇,法官仲話構成虐兒,分分鐘坐監。呢頭講完無耐,香港就有人話「狗狗食素,主人有得揀」,我不禁問上帝,人類點解會自以為自己可以改變神嘅決定。

養我嘅主人,唔知喺邊度識咗個食素嘅朋友,嗱!食素唔同食齋㗎下!

少數的幸運兒

這張照片攝於幾個月前一個半掩平台上。那時夕陽西下,剛好碰上了這羣幸運兒的開飯時間。牠們從不同角落同一時間竄到半掩的平台上,甫到埗便尋找最佳位置低頭進食。縱使饑腸轆轆,這隻貓也是無法戰勝牠本性 — 好奇。也有可能是我多想了,這隻貓只是在不滿相機快門那擾人的咔嚓聲而已。

當狗狗爆衝時頭是沒有力量的,重心都在腳及背上,用這口罩時只要一拉狗帶狗狗就會回頭,而狗狗的生理結構是不能邊向前衝邊回頭的,這就是這工具的運作方法

遙遠的她,不可以再歸家?

她,是國家重點一級保護動物;在《中國物種紅色名錄》上,她被列為瀕危(EN)動物;在《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The_IUCN_Red_List)上,她則在2008年評估為近危物種(NT)。

我非魚,卻知魚之傷

由於玩樂的多為幼童,在撈金魚的過程中,往往會因為技巧未純熟而把金魚飛墮在地。他們亦可能因為好奇,把金魚拿在手上以致金魚缺氧。撈起的金魚都不適宜飼養,因大多都已受嚇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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